不管是在公路還是“網路”,要想克制“路怒”,不僅要多換位思考,還要在平時就把問題想透,防“路怒”于未然。
日前,一段“江西上饒寶馬車女司機踢小孩”的視頻在網上流傳。視頻中,兩車車主拉扯之際,寶馬車女車主周某竟將對方年幼的小孩一腳踹倒。隨後,雙方被帶回派出所處理,最終達成和解協議。目前,寶馬車女司機已被所在單位停職處理。
事件具體的細節,還有待更進一步的調查。但將自己的怒氣,撒向年幼的小孩,以粗暴的猛踹造成傷害,不論理由如何,都不是一個文明社會的公民該有的素質。畢竟,孩子是無辜的。這樣的遭遇,會給其成長留下心理陰影。也正因此,被踹孩子的哭泣聲,才會在網上引發如此多的同情。
同情之外,更需要看到,孩子遭受無妄之災,實際上是兩位車主衝突的“溢出效應”。據當地公安機關調查,事件發生的原因是兩輛車進出停車場之時,互不相讓,發生對峙,引發言語、肢體衝突。由此來看,事件的根源,還是“路怒”。
路口狹小,難免會出現車輛擁擠的情況。就事件本身來説,晚走一步,有何大礙?稍微退讓,又豈是懦弱?然而,憤怒中的人,心中沒有理智的韁繩。有人説,“醫治憤怒最好的療藥是拖延”。正如股市的“熔斷制度”,只有讓衝昏頭腦的情緒有一個冷靜的空間,理智才有可能重新成為主宰。只可惜,旁人的努力、民警的勸告,還是沒有制止住憤怒火山的爆發。
寶馬車女司機以這樣的方式被媒體“上了頭條”,工作也暫時被停了;而另外一方也因為不理智,讓自己的孩子受到牽連,相信雙方都會在這件事中得到了一個不小的教訓。這也印證了托爾斯泰的一句名言:“憤怒對別人有害,但憤怒時受害最深者乃是本人。”
事件發酵過程中,還有一個小插曲值得一提。這段視頻在網上流傳後,馬上有人指出,“寶馬女司機係小三,相好是市政府的某位領導”,還轉發了這位領導的照片和簡歷。“寶馬女”“踢小孩”“領導”“小三”,這樣一些詞語組合在一起,引來更多情緒化的口誅筆伐。之後,上饒市公安局信州公安分局發佈辟謠資訊,指出這是一則謠言,並對參與製造、傳播不實資訊的人進行了訓誡。有人覺得“被愚弄”,但本該就事論事,卻被謠言牽著轉,不還是憤怒的情緒在作怪?
其實,不管是在公路上,還是在網路上,“路怒”都有駛進心靈的可能。跟帖中無端的謾罵,微博上不負責任的中傷,無不從側面警示我們:別讓憤怒主宰我們的心靈。正如明末清初的一位文人申涵光所言:“怒時光景難看,一發遂不可制,既過思之,殊亦不必;故制怒者當涵養于未怒之先。”要想在“路怒”之時保持理性的克制,還需多點換位思考,三思而後行,更需平時就把問題想深、想透,防“路怒”于未然。
“一把火的憤怒,最先燒焦的是自己”。要下涵養功夫的,還很多。無論是司機,還是螢幕前的我們。(林亦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