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執法,歡迎拍照

時間:2015-06-30 15:01   來源:中國青年報

  近些年,遍覽各類新聞資訊,“偶遇官員”的新聞總是很驚艷。比如某官主政一城市,偶爾坐上一趟地鐵或公交,那是100%會被“偶遇”的。

  “偶遇新聞”在與網友的鬥智鬥勇過程中,經歷了若幹階段。偶遇者從周旋于領導身邊的專業媒體記者開始,變成了不知名的普通網友;偶遇消息的傳播,也從傳統媒體輾轉到了互聯網平臺。偶遇內容,從官員的親自乘車、親自拎包、親自打傘、親自開車門之類,慢慢跨界到了公益事件——一些官員撿垃圾、掃大街、憐貧恤老等。

  一些為官者喜歡偶遇,而另一個群體卻害怕被偶遇,那就是城管執法者。

  這些年,有許多不應該發生的城管打人或被打事件被曝光,都和偶遇有關。因此,一些城管執法者常常也會視偶遇者為眼中釘肉中刺。這些偶遇者有時想湊一湊城管執法的熱鬧,就可能遭到拒絕、推搡,或發生不愉快的肢休衝突。如果偶遇者想拍張照或疑似拍照,後果就可能很嚴重。近日,沈陽一大學生僅僅因為當著城管打電話就被揍慘了。

  同樣是偶遇,差別咋這麼大呢?兩種偶遇情形,如果綜合一下,情形又會怎樣?

  比如官員,不必刻意設計偶遇,這樣一來,既可免除被網友揭穿的風險,又可避免想秀不成反倒惹上諸多煩惱。最為關鍵的是,可以讓偶遇回到天然發生的正軌上來。權力越低調,官員越可愛。

  比如城管執法者注重經營形象,主動求“偶遇”。早年間,城管在草創階段曾有過十分明顯的“武治”傾向。彼時,城管們講究“以武服人”,其所帶來的對立、對打、對抗,已經讓我們看到了其弊端所在,也備受世人詬病。這些年無疑是進步了,文明執法不僅是口頭倡導,而且出現了許多具體辦法,比如招聘高學歷城管、美女城管,比如“眼神執法”、“鮮花執法”、“舉牌執法”等。不過,所有這一切努力,又總是被少數城管執法人員的低級錯誤給抵銷了。城管部門主要是與市民、攤販打交道的,其執法對象不是危害社會者;城管的公開執法不存在隱私禁忌,更不存在保密的需要。城管實在應該向官員學習“求偶遇”的辦法。筆者願意替城管部門獻上一計:每次執法都不妨舉一個“城管執法,歡迎拍照”的牌子,絕對比心中那塊無形的凜然不可侵犯的“肅靜、回避”牌更能贏得人心。

  官員們節制一點“偶遇”,城管執法人員開放“求偶遇”,兩者的形象或許都會變得更好。(嚴輝文)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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