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美女能否挽救城管的形象?

時間:2010-10-18 08:58   來源:新華網

  “23周歲以下,身高160厘米以上,五官端正,形象好,氣質佳”,乍一看,還以為是電視臺的選秀廣告,其實,這是成都市新都區為招聘女性城管人員設置的硬杠杠。

  近兩年,為改變“暴力城管”的形象,消解公眾對其野蠻執法的怨氣,大陸各地的城管機構可謂煞費苦心,相繼推出了“眼神執法”、“媽媽城管”以及“美女城管”等舉措。從性別優勢角度看,女性的耐心、細心以及柔性溝通有助于減少執法中的衝突,在城管團隊中補充一定的女性力量,這本無可厚非。然而,成都新都區招美女城管似乎把這本“真經”給念歪了,並陷入誤區。

  首先,從業人員是否勝任城管這份工作,主要需要考察其對政策掌握的水平、執法技巧以及化解矛盾的能力,與是否年輕貌美並無關係。此前紅遍網絡的武漢“另類城管”楊維勳,男性,年紀大,相貌平平,每天騎著“最牛城管執法車”(一輛老式自行車)巡邏,但其充滿人情味的執法讓所有商販心服口服。而新都的招聘則要求,女城管年滿26歲必須“退休”,這不知究竟是市民的要求,還是某些官員個人的趣味?其依據的又是哪家的勞動法?

  其次,按照新都區所宣稱的,此次招聘“美女城管”目的是“更好地展示城市形象”。試想,穿著制服在街頭巡邏的幾個年輕女城管,如何承受得了一座城的形象之重?“美女城管”靠什麼能讓一個城市煥發魅力嗎?這不是“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新變種又是什麼?

  事實上,各地改變城管人員形象的努力,至今仍停留在表面層次:城管隊伍雖吸納了善于處理問題的女性,但女性城管的真正價值——對執法對象的尊重,卻沒有成為整個城管係統內化的規范,實乃“得其表而忘其實”。

  用選美的標準來遴選城管人員,除了引來輿論熱議,制造廣告效應,被普羅百姓當作笑料和茶余飯後的談資外,對城市形象的改觀徒勞無益。倒是像楊維勳那樣的文明執法者,遠比“美女城管”對推進城市管理方法之改革、宣傳市民文明言行更有實效。

  假如每個城管人員都能文明執法,並抱定“為人民服務”之宗旨,不把自己當作“官老爺”,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這樣的城市管理還是難事嗎?還愁這樣的城市沒有魅力嗎? (鐘海之)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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