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習武維權”凸顯物業生態之亂

時間:2014-10-09 14:56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河北燕郊東方禦景小區業主武術維權,在網上引發關注。該小區地處北京、天津、河北交界,屬“三不管地帶”,物業雇請的保安經常以暴力阻撓業主維權,曾有業主被圍攻被恫嚇,家門被灌膠水。業主組隊練咏春,請來八卦掌師傅教推手,以壯聲勢。最終,保安隊長因打人被拘,業主也成立業委會,從武術維權開始轉向法制維權。(10月8日《新京報》)

  小區保安橫行霸道,猶如黑社會一樣對業主們進行欺淩和打壓,這種事在當下不罕見。不過,小區業主請來武術教頭來教業主們武術,以便在必要時能與保安對抗,這種事卻非常少見。此事也再次激起了一場關於業主與物業權責關係的討論。當下社會,業主與物業之間究竟應建立什麼樣的合作關係?誰來監管?

  當下,我國城鎮化不斷加速,以小區為中心的居住模式,成了絕大部分國人普遍的生活模式。因此,小區的物業管理與服務水準可能直接關係到每一個家庭、每一位市民的生活品質和幸福指數。這是住宅市場化的一種必然,也是物業管理專業化的必然。然而,物業管理如果得不到有效的約束和規範,恐怕老百姓花了大錢購置房産,就可能成為日常生活的噩夢。

  在我國,物業管理並非處於制度空白之中。我國最新版的《物業管理條例》是2007年8月由國務院完成修訂的。應當説,這是我國物業管理的最主要管理制度,其中對於業主、業主委員會以及物業公司的權利、責任與義務進行了較為明確的規範。物業管理制度擺在那裏,可到了現實執行層面,物業公司卻總是顯得高高在上,也因為受不到有效的約束而總能超越業主的權利。

  理論上講,物業公司並非無法制約。首先,各地房管住建部門的物業管理科室,應當算是各物業公司的直屬管理部門。然而,這個管理只是屬於行業規範性的管理,只有督促力而沒有制約力,也不管具體的小區業務。其次,真正制約物業公司,決定其受雇與否的權力,掌握在一個非常具有基層民主性質的組織上——小區業主委員會,這個委員會由業主投票産生,可以解除物業公司的合作關係。然而,在管理部門、物業公司與業主委員會之間,同樣有“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的問題。業主權利,可能隨時受到物業公司的欺淩。

  再小的權力,如果得不到控制,也會逐漸膨脹和失控。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本質上很像政府與公民的關係,如果上級部門監管不嚴,如果業主委員會不能代表業主們的利益,不能反映正常訴求,相反還吃物業公司給的好處,則業主利益自然無人代言,物業公司的權力就可能大到無人控制。

  物業公司不是天生的天使,也不是天生的惡魔,讓所有的物業公司更好地為業主服務,必須依賴於以下兩個條件的實現:一是,房管與物業管理部門做好裁判,業主委員會真正由業主産生;二是,全體業主維權意識的提高,珍視自己的投票權,將自己寶貴的票投給自己信任的代表,並積極反饋問題。由此,物業公司的服務水準才可能在權力得到約束的前提下得到提高。(王傳濤)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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