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法治,國家才有未來

時間:2014-10-02 14:18   來源:新京報

  今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65個國慶日。

  在這個值得紀念的日子,我們即將迎來改革的又一關鍵節點——19天后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就“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進行研究並作出戰略部署。就在昨天,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我們有理由對未來的法治建設提速寄予更多的期待。

  法治,是一個國家秩序和繁榮的基石。無數事實證明,凡是經濟社會文化發展曲折乃至動蕩的時期,都是法治缺失的時期。中國的改革開放,之所以經濟社會高速發展,國家持續數十年的繁榮,也是得益於法治的恢復與不斷進步。

  平心而論,過去若干年的法治建設所取得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不僅基本形成了中國特色的法律體系,而且“通過法律之治”也有力促進了各個領域的改革,保障了國家經濟的持續增長與社會秩序的基本穩定。然而,與成績相伴而生的也有問題——違法犯罪現象的多發趨勢未有根本扭轉;整體性的法治化進程與經濟社會高速發展相比,仍顯緩慢;憲法和法律的權威性尤其是司法的公信力有待實質提升……

  中國未來的發展面臨很多挑戰,應對這些挑戰,最基本的一條就是擁抱法治。多年來的治理實踐反覆證明,無論“青天式”的清官之治,還是剛性維穩機制,雖有立竿見影之效,但對社會矛盾的化解,顯然並非治本之策。在這種情況下,要想實現“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作為規則之治的法治是不二法門。法治可以在最大的程度上淡化個人風格與好惡對於治國理政乃至社會矛盾糾紛處理的影響,避免人存政舉、人走政息的現象。

  擁抱法治,不僅意味著規矩和章法的存在,更意味著任何組織和個人都需要遵循這些規矩和章法。法治要求憲法和法律至上,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講,“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

  擁抱法治,意味著要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這一點在反腐上尤顯意義。反腐要造就一種讓官員不敢腐也不能腐的屏障,最終要靠制度的力量。而預防與打擊腐敗的制度的建立,不論是官員財産公開、權力尋租的杜絕、社會輿論的監督,都需要在立法、執法和司法層面連續發力,需要在法治上做文章。

  擁抱法治,就要對“法律工具主義”作徹底的反思。現代法治不是先秦法家所謂的“通過法律的統治”,而是以限制公權力和保護公民權利為旨歸的一整套制度和機制。

  擁抱法治,還意味著對於公民合法權利與權利主張的尊重與保護。公民權利是否能夠得到切實的保障,權利主張是否能夠切實得到表達和尊重,社會公平正義是否得到維護,這些都可以檢驗我們的法治建設是否真正落到了實處。

  在舉國歡慶的今天,我們感懷幾十年來國家發展的成就,此時此刻,我們也要認識到每個公民對於國家未來的責任。推動法治的動力,在執政者,也在社會大眾,人人負起責任,為法治而努力,中國才會大有希望。(社論)

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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