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向全社會發佈,意見指出,將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這標誌著,備受關注的戶籍制度改革,邁入了新的實質性階段。《意見》的發佈,將在實現全國人口有序流動、最大程度釋放人口紅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等方面産生重要推動作用。
我國戶籍制度的城鄉二元格局存在已久,隨著改革開放深入推進,陳舊的戶籍制度與時代發展嚴重脫節,早就到了不得不改的時候。諸多社會福利與戶籍制度掛鉤,也一直飽受詬病。比如,一些城市在招工時,要求求職者必須具有本地戶籍;一些地方的有些部門,員工明明在同樣的崗位從事同樣的工作,僅僅因為戶籍不同,就實行差別化待遇,嚴重影響單位內部和諧,且嚴重損害社會公平。
國務院此次推出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與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及去年底召開的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有關戶籍制度改革要求的一脈相承。特別是《意見》提出堅持積極穩妥、規範有序,堅持以人為本、尊重群眾意願,堅持因地制宜、區別對待,堅持統籌配套、提供基本保障這“四個堅持”的基本原則,體現了有關方面順應民意,推動戶籍制度改革的積極、穩妥、審慎的態度。
不過,僅有積極、穩妥、審慎的態度,恐怕仍難以滿足民眾對於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迫切願望。至少,在很多人看來,與戶籍制度相關的個人就業、孩子升學等種種問題,既等不得也等不起。改革開放幾十年來,一批批農民工背井離鄉來到城市,他們貢獻了自己的青春,希望能用自己多年的辛勞換來下一代在城市接受更好教育的機會。然而,因為戶籍制度壁壘的存在,在他們自己忍受種種不公平待遇後,孩子入學、升學等問題,竟也同樣成了無法回避的現實難題。
這些難題,近些年在大城市以及特大城市中體現得尤其突出。究其因,長期以來資源分配向大城市、特大城市傾斜,使得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向居民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較之中小城鎮更加健全、水準更高,這也使得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在人口的積聚方面更有吸引力,進而造成了戶籍制度上的身份不同,並引發了種種不公平問題,這在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更加明顯。為此,加快推進大城市、特大城市的戶籍制度改革,解決戶籍制度所帶來的不公正問題,更加符合民眾期盼。
如今,《意見》規定,在調整戶口遷移政策方面,對不同城市實行的是不同的政策。現實表明,和建制鎮、小城市、中等城市的落戶相比,人們更加關注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戶問題。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全面放開”,中等城市“有序放開”,但各個大城市還只能去“合理確定落戶條件”,無疑會使廣大已居住在城市的非戶籍外來居民,還要經受從確定落戶條件到最終實施落戶的時間考驗;而特大城市則因“嚴格控制人口規模”,不少已居住在城市的非戶籍外來居民,可能還得面對一定時間內無法入籍的現實。
其實,“合理確定落戶條件”如何才算合理,“嚴格控制人口規模”哪些人應該得到照顧,都需更多地聽取民意。在這些民意當中,既要聽取本地居民的意見,更要聽取外來居民的意見。特別是那些在當地城市貢獻了多年心血的外來者,以及就業能力較強、能適應當地産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環境的人,理應受到應有重視。
比如,應優先考慮城市緊缺行業人才落戶,讓在當地工作超過一定年限的外來者優先落戶等,都是值得認真聆聽的聲音。這些焦灼的聲音裏,常常伴有沉重的現實難題,應合理採納他們的意見,積極穩妥接收其入籍。使其與當地居民一樣公平享有基本公平服務,才能彰顯城市的道德和良心,推動城市長遠健康發展。(俞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