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得罪的是人民群眾

時間:2013-12-05 14:56   來源:北京晚報

  公車私用問題正在受到越來越強的關注,而公車改革的號角,如今已經正式吹響。但是,目前還頗有一些公務員,對整個大環境的變化缺乏清醒的認識,行動上自然也就跟不上趟兒。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近日,有網友發帖舉報,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道路運輸管理所所長劉政公車私用,並圖文並茂地列舉了私用公車的時間和地點。劉政昨日回應,車牌為“鄂Q19388”的福特轎車為單位所有,“凡在沒有公務的情況下,我一般是不開這輛車的”。他還猜測發帖者是自己的下屬。他説,自己在單位管理上“可能搞嚴厲了一些”,在打擊非法營運、治理違規過程中,“得罪的人也非常多”。

  這位道路運輸管理所所長可能沒有搞清楚,之所以自己被舉報,首先不是因為工作作風嚴厲、得罪了某些人從而受到了打擊報復。他連自己公車私用的行為是違法違紀,本應受到懲處的道理都不知道。他甚至有一種委屈和“倒楣”的心態。此事好有一比,小偷們行竊,被抓住的那一個,覺得非常不公平:大家都偷,為什麼就抓我呢?因為我被出賣了。比較讓人啼笑皆非的是,他沒有首先想到“偷竊”,反而首先想到了“出賣”。劉處長沒有意識到,如果不存在性質與偷竊相近的公車私用,他人的舉報自然也就無從談起。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一個鐵骨錚錚、行為清白的公務員,就算是被人報復,也絕對不會是以此種方式。也就是説,他完全沒有意識到,他的行為,並不是得罪了某一個或某幾個人,他得罪的,是人民群眾,他觸碰的,是法紀法規。

  這位劉所長的心態,其實非常有代表性。現在一些公務員,已經習慣於公私不分,並不覺得自己開公車接送孩子上下學、到娛樂場所消費(用的是不是公款且先按下不表)、去超市購物有什麼不妥,與違法違紀有什麼關係。他們覺得,公車就是公家配給我的車,我一個公僕,理所應當地想怎麼用就怎麼用。

  由此可以看出,公車私用的治理,任重而道遠。當然,制度建設是必須的,只有制度嚴謹,讓那些自詡為公僕的人無縫可鑽才是根本。比如讓公車的數量減少到最低,比如嚴格監控公車的使用。讓那些滿腦子公私不分念頭的人儘快意識到公私之間有不可逾越的鴻溝,一不留神就會掉溝裏。否則,就算是公車沒了,但私欲還在,就總有損公肥私的機會。比如車補,比如報銷,比如“借”車、“租”車等等。(侯江)

編輯:張潔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