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機關浪費要盯緊“官帽子”

時間:2013-10-31 13:15   來源:廣州日報

  中共中央政治局前天召開會議,審議並同意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近年來,一些黨政機關講排場、比闊氣、大手大腳、奢侈浪費現象時有發生,廣大幹部群眾對此反應強烈。制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就是要以剛性的制度約束、嚴格的制度執行、強有力的監督檢查、嚴厲的懲戒機制,切實遏制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中的各種違紀違規違法現象。

  提起黨政機關的大手大腳花錢,有些用觸目驚心來形容也不為過。安徽阜陽穎泉區的“白宮”政府辦公大樓,就是典型案例。前兩天有新聞報道説,江蘇省徐州市沛縣縣委、縣政府辦公大樓裝修豪華,縣主要領導辦公面積嚴重超標,組織部部長辦公及臨時休息用房面積接近100平方米,休息室甚至還配備了雙人床。如此奢侈浪費令人瞠目結舌。

  這些浪費是看得見的,還有許多浪費是看不見的,比如説,江蘇南通市行政中心大院出現的奇景:一份普通的會議通知,竟需要通過快遞發送給在同一個大院辦公的其他部門。明明簡單打個電話或走一趟就可以解決的事情,竟要用花冤枉錢卻不省事的方式;陜西渭南市臨渭區文化局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編制是8個人,在冊領工資的人數有近70人……《瞭望》曾透露,我國行政成本高出世界平均水準25%,這其中有很多就與三公經費的浪費型支出有關。

  “歷覽前賢國與家,成由勤儉敗由奢”。針對黨政機關的浪費現象,過去也有很多規定,但這些規定大多是以部門通知的形式,用黨紀政紀進行約束。此次則將節約與反對浪費提升到了法規高度,一方面説明瞭中央反腐倡廉的決心,另一方面也真正保證了從源頭狠剎奢侈浪費之風的可行性。以前我們一直呼籲引入“浪費罪”,用《刑法》來懲治機關浪費。雖然此次審議通過的只是條例,但畢竟在懲治黨政機關的浪費上,有了法律依據。

  不過條例的最終效果還要體現在各地的落實上。“八項規定”出臺後,一些高檔餐飲、白酒行業生意慘澹﹔一些影視演出公司倒閉,説明只要認真執行,還是能有一定的效果。但要想把黨政機關的反浪費條例執行到位,恐怕還須制度的配套及時跟上。

  首先,官員的職務消費需要一個硬標準,對照這個標準能讓人很容易發現官員的浪費。前不久,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有的地市級副職每年職務消費40萬元以上,有的經濟發達地市要100萬元以上。官員的職務消費日益奢靡,公費醫療更是浪費驚人。2007年,國家曾著手制定官員職務消費標準,只是由於各種原因至今仍未出臺。現在來看,有必要加緊制定。

  其次,要把黨政機關的浪費與官員的“帽子”掛鉤,建立嚴格的問責機制。花納稅人的錢花起來很爽,但不能無人擔責。要把行政費用控制責任落實到具體人,不管是部門浪費,還是個人超標,都要追問到具體負責者的“帽子”。

  最後,根本之策還是三公經費和預算的公開化、透明化。各個部門的公車數量和使用情況,各種接待費用都具體接待了誰,各種會議活動都有哪些人參加,花了多少錢,都要一一公開,一旦發現問題就嚴懲。如果超出預算,要給出合理理由,否則就是違法。這樣才能從根子上逐步減少機關浪費。(李龍)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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