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改革應“就高不就低”

時間:2013-10-11 15:06   來源:廣州日報

  據《21世紀經濟報道》消息,當前熱議的養老金改革頂層方案,可能會實施事業單位與企業並軌。究其原因,似乎一方面是為難度重重的事業單位改革掃除阻礙,另一方面為了消除市場化社會保障機制建設中的不平等性,並且在事業單位社保模式中引入激勵機制。

  事業單位改革是政府行政體制轉變的核心環節,早在2011年3月,中央就發佈了《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其中單獨強調了“逐步建立起獨立於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險體系”。實際上,社保問題已成為事業單位改革的主要阻力,正是由於擔心改革會帶來退休金下降、個人負擔上升,因此在許多地方,事業單位改革都是“雷聲大、雨點小”。在控制政府邊界的過度擴張、放手市場該做的事情過程中,改革與壓縮事業單位養老金成為重要著力點,這也與新一屆政府提出的“公共服務社會化購買”有機結合。對於政府來説,只有付出一定的“轉型成本”,才能最終降低急劇膨脹的預算負擔。

  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的另一目的,是改變現有養老金機制的“雙軌制”,平息企業職工和公眾的不滿。由於在公務員、非自然壟斷行業等都存在事實上的養老保障差異,因此事業單位的改革只是起點,最終還是要達到全社會養老體系的公平與效率兼顧。而且,在標準的選擇上,也應“就高不就低”。

  應該看到,養老金在各國都涉及幾乎所有人的利益,因此要進行改革調整都會遇到巨大困難,往往需要長期的爭論和博弈。在我國,養老金改革不應只停留在頂層設計的範疇,不是只由政府委託幾個研究課題就能夠解決的,而是應該一方面發揮全國人大作為立法機構的作用,另一方面讓更多的公眾參與表達意見,以此形成儘量符合多數人利益的方案。換句話説,養老金改革的方案不在於“設計”,而在於讓更多的公眾參與到政策制定和選擇中。

  另外,現在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完全由國家承擔,實行統賬結合改革後,已退休和已入職人員,其個人賬戶就形成空賬,如何解決就是轉軌的最大成本,但政府不可避免要有所承擔。目前已經到了改革的關鍵時期,推遲只會繼續激化社會矛盾、積累社保體系隱形風險。不管在改革並軌過程中還是之後,政府都不得不負擔財力成本,要解決這一挑戰,一方面依靠減少政府“做的事”,進而減少政府“需要的人”,逐漸降低自身負擔,另一方面,把用於主導投資建設、行政支出、國有資本運營中的財政資源予以壓縮,轉移到社保等真正必要的公共支出上,才是可行之道。

  總之,養老金改革不僅是處理政府與市場邊界的重要挑戰,也是探索公共政策選擇模式的典型案例,需要在改革方案的事前、事中、事後,讓更多利益相關者和普通公眾參與進來。(楊濤)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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