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 畫/ 李曉宜
2月25日,中國社科院公佈的一份報告指出,2012年政府採購商品價格約8成高於市場平均價格。高於市場價1.5倍以內的商品佔70%左右,另有市場價3倍以上的佔1.86%。(2月26日《21世紀經濟報道》)
有項調查表明,我國行政費用從1978年至2003年的25年間增長了87倍。行政成本之所以如此之高,與政府採購過程中存在的不透明、鋪張浪費不無關係。譬如,2011年,媒體曾披露的遼寧撫順市財政局拿蘋果itouch4當隨身碟使的新聞,就著實讓人大吃一驚。
其實,類似遼寧撫順這種“採購蘋果當隨身碟”的採購腐敗並非孤例。近年來,在有關政府採購的新聞中,湖南省長沙市工商局採購空調系統結算時竟然高出標價8倍、雲南省昆明有關政府部門被曝集體“高價採購”、吉林省長春市購進一台電腦接近3萬元……就連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也曾曝出一款硬碟價格高達6999元的天價。
令人汗顏的是,這類明顯的採購腐敗,竟然是在“陽光采購”的名義和框架下進行的,這種不正當的採購,最後都被理直氣壯地公佈了出來。“陽光采購”何以成了“陽光腐敗”?主要癥結很清楚:財務缺乏監督,“管採分離”流於形式——監管、審批與採購三者之間,都屬行政機構,利益關係牽扯不清。
政府採購的初衷,無疑是為了讓政府的採購在陽光下接受公眾的審視和監督,經得起陽光的照射。任何制度都是要由人來監督與執行的,政府採購公開競標的做法實行有些年頭了,然而多數時候幾乎沒人去盯著那些繁複的項目與數字,本來社會公眾具有這個知情權,但往往被忽略了。某些政府部門之所以敢於“陽光采購”下能幹著那些不可見人的勾當,一是這種官員福利式採購在當下很普遍,他們骨子裏並沒覺得有什麼不妥;二是,他們僅將公開當作一種過場,根本就沒指望接受公眾監督,就像許多地方公開的天書般讓人看不懂的財政預算一樣,壓根就不打算接受什麼監督。
鋻於此,必須對政府採購的流程以及監督事宜重新進行審視,堵住流程的漏洞,加強體制內和體制外的監督,特別是來自公眾和媒體的監督。公開,並不代表它就能保證公正性;陽光,需要在實質上能經受住常情常理常識的拷問。政府在公開前,首先要有一種站在納稅人立場和眼光上的自省和自審。不然的話,類似採購“買高不買低”的現象還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