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基本的常識是:預算編制越粗,對政府部門的約束力就越弱,浪費與腐敗的空間就越大
財政部日前公佈數據,政府採購法頒布10年來,我國政府採購規模由2002年的1009億元增加到2011年的1.13萬億元,10年間增長了10倍,累計節約財政資金6600多億元。消息一齣,引起了公眾的普遍關注和質疑。對此,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解釋稱,政府採購規模擴大,與政府精簡開支並不矛盾。政府採購資訊統計中的節約資金,是指採購金額與採購預算的差額。這一指標從政府採購制度改革試點一直沿用至今。(7月9日《人民日報》)
2002年以來的這10年間,我國GDP並沒有增長10倍,財政收入也沒有增長10倍,為什麼政府採購卻激增10倍?其實這個不難理解,因為當初的政府採購只相當於一個機關後勤,如今的政府採購則包括對外提供的公共産品和公共服務;相比發達國家,我國政府採購無論是範圍還是規模都仍顯窄小,預計將來還會繼續擴大。真正讓人費解的是,“累計節約財政資金6600多億元”究竟是如何計算出來的?要知道,在日常政府採購新聞,時不時就有“天價”“豪華”“突擊花錢”之類關鍵詞冒出,怎麼算起總賬來反倒節省了那麼多呢?
原來,政府採購所謂“節約財政資金”,不是將採購價格與市場價格對比,而純粹只是與政府採購預算對比。打個比方,一個隨身碟市場價只需100元,撫順市財政局卻花了2300元買iTouch4來U當盤用,這就是曾經引發公憤的天價隨身碟事件。可是,如果當初的政府採購預算是2500元,那麼天價隨身碟事件,同樣可以被稱之為“節約財政資金”。這就不難解釋,為什麼“累計節約財政資金6600多億元”與天價政府採購頻出之間,公眾感受為何差距如此之大了。一個節約的只是採購預算紙面上的錢,另一個奢侈的才是納稅人的真金白銀。
當然,如果預算編制足夠細緻足夠嚴格,比照預算的採購節約數據並非沒有價值;比如香港的財政預算案是七大本16開的書,七本預算案總量加起來近10公斤,部門開支細緻到添置座椅,甚至香港某部門今年換十隻燈泡的支出都被列出來。如果我們也有如此詳細的預算,政府採購是否真正節約了財政資金,同樣能夠一目了然;可問題是,預算軟約束恰恰是眾所週知的通病。
一個基本的常識是:預算編制越粗,對政府部門的約束力就越弱,浪費與腐敗的空間就越大。對於政府採購而言,只要在編制預算時編得寬鬆一些,花錢的時候自然就可以舒服一些,不僅能夠滿足各種潛規則私利,還能獲得“節省財政資金”的政績,豈不是一舉多得?既如此,建立在預算泡沫基礎上的“節約財政資金”又有何實際價值?與接連曝光的天價政府採購案相比,“累計節約財政資金6600多億元”看上去很美,但怕是徒具觀賞性而已。解決之道,乃是加大預算公開透明的力度,細化預算,與市場價格對標,並建立健全機關運作經費支出統計報告和績效考評制度,加強審計監督、強化責任追究。(舒聖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