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抽煙被交通攝像頭記錄將扣駕駛人一分;酒後駕駛被抓,五年內不得考取駕照。”近日,一個對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解讀的帖子在網路上廣為流傳。14日,記者從交管部門了解到,網帖中大部分解讀內容失實。(10月15日《新京報》)
事實上,“開車抽煙扣分”並非空穴來風。從控煙角度講,按照《公共場所衛生治理條例》規定,公共交通工具為公共場所,屬於“禁止抽煙”範疇;從交通法規上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實施條例》的附件3中規定,機動車駕駛員在駕車時有吸煙行為的,扣2分。可見,網路流傳“開車抽煙扣分”,並非是對《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誤讀,而是一種民意訴求。
首先必須承認,禁止機動車駕駛員在工作中抽煙,是出於交通安全的需要。因為開車時抽煙,勢必影響駕駛員操控車輛。特別是公交車和計程車,是一個城市的文明符號,又是窗口服務行業,駕駛員不僅要帶頭禁煙,而且還積極勸阻乘客抽煙。
據報道,貴州省遵義市出臺新舉措,計程車司機在開車過程中抽煙一經被查,將進行罰款、停運等處罰,三次違規者,將登出其從業資格。應該説,遵義市的這個規定,是對室內公共場所禁煙及有關交通法規的細化、補充和延伸,強化了監督和處罰措施;特別是“三次違規者,將登出其從業資格”,大大提高了違法成本,對計程車司機起到了很好的震懾作用,值得各地借鑒。
機動車駕駛員“禁煙”,自律至關重要。社會及相關部門應營造出一個良好的宣傳教育環境。向機動車駕駛員傳授相關知識,引導他們摒棄“開車時抽煙可以提神、減壓、讓精神集中”等錯誤觀念;特別是,在公交車、計程車系統開展“文明駕車從禁煙開始”評比活動,以此激勵更多的機動車駕駛員文明駕車。
當然,機動車駕駛員“禁煙”,僅靠自律是遠遠不夠的。這就要求有關部門尊重民意訴求,將“開車抽煙扣分”納入相關規定,提高違法成本,加大處罰力度,使機動車駕駛員“禁煙”與從業資格掛鉤,並且嚴格執行,絕不能心慈手軟。(汪昌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