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産稅立法何時照進現實

時間:2012-09-14 10:17   來源:法制日報

  9月12日,2012夏季達沃斯論壇現場,首批試點房産稅的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回答提問時稱,“房産稅今後一定會被國家立法,一定會成為中國基本的稅制。”他還表示,不要擔心房産稅會成為“過頭稅”,房産稅一旦啟動以後,有一些關於房地産交易環節的交易稅會淡入淡出,會逐漸減少(9月13日《北京商報》)。

  房産稅,不僅是今年樓市的熱點話題,也是達沃斯論壇的熱點話題——有人質疑房産稅,有人力挺房産稅。顯然,不管坊間是質疑還是力挺,房産稅都將勇往直前,要徵收、要“擴圍”。雖然説徵收房産稅避免不了質疑,但是,如果社會質疑過多的話,也不利於房産稅的順利實施。

  在達沃斯論壇上,與會者主要圍繞房産稅的作用討論,比如説,房産稅能不能解決房價問題?其實,比房産稅實際作用更值得關注的是立法問題,因為房産稅作為一種與財産權關係密切的稅種,理應遵守“稅收法定”這一基本原則。然而,房産稅無論是在重慶、上海率先試點,還是將向其他城市擴大,都未涉及立法。

  雖然房産稅不是一個新稅種,但長期以來只向經營性房屋徵收。1986年頒布的《房産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産,免納房産稅。也就是説,目前面向居民住房徵收房産稅沒有法律依據。而且,根據立法法規定,涉及對公民財産權課徵稅款的立法是全國人大的專屬立法範圍。

  顯然,目前住宅房産稅徵收試點名不正言不順,比較尷尬。而且,無論是重慶與上海試點房産稅一年多,還是即將向其他城市“擴圍”,似乎官方機構和人員從未提到立法問題,所以,當黃奇帆市長表示房産稅一定立法時,讓人眼前一亮。這既説明官方已經意識到房産稅立法缺位,也説明房産稅立法是趨勢。

  不過,有關房産稅的立法問題,截至目前立法機關並沒有明確表態,該不該為房産稅立法以及何時立法,相關問題都沒有公開提起。如果立法機關沒有任何表態,意味著房産稅立法還是一個沒影的事。但在筆者看來,房産稅應該早日納入立法計劃,即使房産稅在試點階段,也應該在法治軌道內運作。

  所謂“稅收法定”原則,是指由立法者決定全部稅收問題的稅法基本原則,即如果沒有相應法律作前提,國家則不能徵稅,公民也沒有納稅的義務。如果今後繼續擴大房産稅試點範圍,在現實中缺少法律依據。因此,房産稅的立法問題必須早日解決。 

  即使説,房産稅試點是為最終立法做準備,也應該明確立法時間表,讓社會有一個明確的預期。如果説立法程式比較複雜,跟不上房産稅試點的腳步,但法學教授們提出的意見值得傾聽,比如,由全國人大授權國務院批准地方政府先行試點;或者先修改《房産稅暫行條例》,作為過渡性的法律。

  黃奇帆市長還表示,隨著房産稅啟動,房産相關環節交易稅會減少。這一觀點同樣讓人眼前一亮。因為,居民購置住房價格中已經包含多項稅收和土地出讓收入,在這種情況下徵收房産稅屬於重復徵收。然而,目前房産稅試點的兩個城市,徵收房産稅的同時並沒有減稅,那麼,徵收房産稅與“過頭稅”似乎沒有多少區別。

  眾所週知,儘管房産稅是一種地方稅,但決定權並不在地方。地方官員對房産稅立法問題的看法,能否引起立法機關重視,房産稅能否早日納入立法計劃,還有待觀察。當然,包括地方官員在內的公民,都有權建議立法機關加快房産稅立法。從建設法治國家、法治社會的角度説,房産稅立法不應讓公民等太久。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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