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超時要罰,高速堵車會賠嗎?

時間:2012-05-15 10:02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近日,河北石家莊的高先生因身體不適,夜裏10點在服務區睡了一覺,第二天下高速路時被要求繳納385元的“超時費”。高速路工作人員稱,高先生在高速路上停留超過12小時。據調查,中國多地均有對在高速路停留超12小時車輛額外收費的規定。(5月14日中國廣播網)

  司機在高速公路服務區睡一晚,價格堪比豪華酒店。這並不是説司機睡在服務區的豪華酒店,而是在高速公路停留過長,被罰款了。但這個超時費確實雷人,雷人之處不僅在於罰款數額高昂,還在於多數司機並不知道有這樣一個規定。法治社會不再是“刑不可知,威不可測”的時代,一項規定出臺實施,昭知天下是必要的程式,如果多數人不知道這個規則,則有“口袋規則”之嫌。

  不過,進一步探究就發現,高速超時費並不是新規定,而是早已有之。據2007年《齊魯晚報》報道:貨車司機董師傅拉貨從江蘇回濰坊,在高速公路高密服務區休息了一晚,結果第二天下高速公路時,被通知行車時間超了11個小時,要加收1125元的超時費。儘管有個別媒體偶爾的報道,但媒體調查卻顯示,十個司機裏有九個不知道高速公路超時費。

  為何要出臺公路超時費呢?高速公路方面的説法是為了打擊個別司機“換卡逃費”。不容否認,換卡逃費現象確實存在,但絕非普遍現象。而且現在高速公路早就實現了資訊化,攝像頭遍佈整個高速網,打擊換卡逃費,只要加強監換即可。以收取超時費的辦法治理換卡逃費,是一種偷懶的做法,在打擊逃費的同時,傷及合法司機的權益。不知道此舉打擊換卡逃費的效果如何,但毫無疑問,這項措施有逼迫司機疲勞駕駛之嫌。司機的安全行車遠比治理逃費現象要重要得多,以超時費治理逃費,是管理上的失策。

  司機在行車過程中感覺疲勞和身體不適,選擇在服務區休息是理性的選擇。據了解,國外高速公路服務區常有司機躺在車裏靜靜地睡覺。應當説,對於這種健康的行車方式,應當鼓勵才是。如果一邊叫司機不要疲勞駕車,一邊又要求司機不能在高速公路超時停留,就是催生疲勞駕駛。

  收取超時費不僅有害安全,更是于法無據。國務院《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35條明確規定,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不得在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之外加收或者代收任何其他費用;不得強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按車輛收取某一期間的車輛通行費,否則,通行車輛有權拒絕交納車輛通行費。

  雖然各省市都有高速公路超時費規定,但這個規定與國務院的規定相違背是顯而易見的,是一項典型的公路亂收費。而且收取這項費用有沒有經過價格管理部門的同意?有沒有國家相關部門的授權?對這種為了公路管理部門的方便,卻將過多的責任強加給司機,危害交通安全的規定,應當儘快取締。

  寫到最後,突然想起網友的調侃,車輛在高速路超時要受罰,高速公路堵車造成司機時間的浪費,是不是應賠償司機誤時費呢?這個建議公平合理,權責對等,富有契約精神,高速公路方是不是也考慮一下?

編輯:高斯斯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