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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臺辦組團到浙江考察臺胞權益保護工作

2017-05-17 14:08: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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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臺辦組團來浙江考察臺胞權益保護工作

  山東臺辦組團來浙江考察臺胞權益保護工作。(圖片來源:浙江省臺辦)

  台灣網5月17日訊 5月16日下午,為借鑒浙江省依法保護臺商合法權益經驗做法,由山東省臺辦臺商投訴協調處郇新安處長帶領的“臺胞權益保護考察交流團”一行6人,在省臺辦副巡視員章柏康的陪同下,專程來到省臺辦法律顧問單位——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與省臺辦官員、法律顧問一起,就依法保護在浙臺胞合法權益、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等工作進行考察交流。 

  魯浙兩地,臺商投資規模相近,面臨問題相似。長期以來,“信大不信小,信上不信下,找人不找法”的觀念在臺商心中十分普遍,也成為各地臺辦調處、化解涉臺糾紛的難題之一。一些臺商遇到糾紛就進京找領導投訴,導致投訴事項在中央與地方部門之間“空轉”,合理訴求得不到及時有效解決。 

  近年來,省臺辦新領導班子提出“把臺胞權益保護工作納入法治軌道”,要求職能處室以“法治”規範投訴,以“法治”樹立權威,主動扮演好依法保護臺胞合法權益的“推動者、指導者、督查者”角色,化解涉臺糾紛“找人不找法”的怪現象,確保在浙臺胞的合理訴求有人接、有人管、有人辦、有結果。 

  一年多以來,省臺辦採取得力措施,整合各方資源,借勢借力,先後建立起省臺辦法律顧問制度和全省涉臺糾紛月報制度,配合省人大修訂《浙江省臺灣同胞投資保障條例》,結合“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工作,送法到府,引導臺商投訴“不找領導找律師”,“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在推進依法保護臺胞合法權益中,省臺辦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區分司法與非司法案件,屬於法律範疇,必須用法律方式來解決;對於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糾紛,引導雙方自主協商;涉及投資爭端行政案件,搭建溝通平臺兌現政府承諾。臺胞投訴,不管有理沒理,諮詢工作做到位,解釋疏導不能少”。 

  隨著依法保護臺胞合法權益工作的推進,2016年全省涉臺投訴案件比往年下降25%以上,省臺辦職能處室也從繁忙的糾紛協調事務中擺脫出來,把主要精力放到“了解臺胞所思、匯集意見建議,分析穩定風險、評估政策得失,排查矛盾隱患、解決合理訴求”本位上來。 

  前不久,在國臺辦舉辦的培訓會中,國臺辦協調局肯定並推薦了浙江依法保護臺灣同胞合法權益的做法,引起山東省臺辦的關注,此次慕名專程來浙考察交流。 

  考察交流團一行在聽取浙江省相關經驗介紹後,對浙江省依法保護臺商權益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表示讚賞,表示回去後將結合山東實際,進一步推進法律顧問制度建設與依法保護臺商權益工作。(台灣網、浙江省臺辦聯合報道)

  山東臺辦組團到浙江考察臺胞權益保護工作

  山東臺辦組團到浙江考察臺胞權益保護工作。(圖片來源:浙江省臺辦)

[責任編輯:馬一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