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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臺辦投訴協調局局長王剛談臺胞權益保護工作

2014年11月18日 13:45:00來源:台灣網

  深入推進法治工作 依法保護臺胞權益

  台灣網11月18日北京消息 近日,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投訴協調局局長王剛,就臺胞在大陸投資經貿糾紛、涉臺投訴案件、兩岸投保協議實施情況、四中全會對臺胞權益保護工作的意義等問題接受記者專訪。以下是專訪內容:

  記者:臺胞權益保護問題一直廣受關注,最近似乎反應尤為強烈,例如臺灣電電工會日前發佈臺商在大陸投資經貿糾紛連續3年上升,解決糾紛滿意度連續4年下降等數據,請問您對此怎麼看?

  王剛:我們注意到島內最近確實有一些這方面的報道和反映。我們一直高度重視保護臺灣同胞的合法權益。今天,我就借此機會向大家介紹一下近3年來大陸在依法保護臺胞合法權益方面取得的成果。

  首先是國臺辦受案量逐年下降。2012年國臺辦直接受理各類臺商投訴、求助案件388件,2013年為370件,截至2014年10月為216件,明顯呈下降趨勢。

  其次是各地受案量有升有降,但結案率始終保持高位。2011-2013年,江蘇、浙江、廣東、重慶等省市受案量有所上升,北京、上海、福建、山東等省市有所下降,由其是上海降幅十分明顯(2013年相較2013年降幅達53%),天津、河北等地基本持平,上述地區結案率均在95%左右。需要指出的是,一些地區受案量上升存在特定原因(如普通求助案件增多等),並不必然意味著臺商投資經貿糾紛呈增長趨勢。

  記者:近年來涉臺投訴案件有什麼特點?

  王剛:第一個特點是涉臺土地案件呈下降趨勢。涉臺土地糾紛一直是臺商投訴案件中的熱點。2008年,國土資源部、國臺辦針對涉臺土地問題聯合下發文件。此後3年間,國臺辦和各地臺辦共受理涉臺土地案件372件,同比降幅達32%,表明涉臺土地案件專項清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據統計,截至2013年底,各地未結涉臺土地案件為107件,其中傳統糾紛(只涉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與新型糾紛(涉及住建、農業等多個部門)各佔一半,且歷史積案比例較大,可見涉臺土地案件增量已得到有效控制,存量正在積極化解。

  第二個特點是司法案件在案件總量中佔比較少,且穩中有降。2011年,國臺辦受理涉臺司法案件108件,佔受案總量31.7%;各地臺辦受理涉臺司法案件720件,佔受案總量21%;兩者合計,涉臺司法案件佔當年全部案件的22.1%。2012年,國臺辦數字為167件,佔比43%;各地臺辦數字為780件,佔比19.1%;兩者合計佔當年總量的21.2%。2013年,國臺辦數字為133件,佔比35.9%;各地臺辦數字為938件,佔比20.6%;兩者合計佔當年總量的21%。可以看出,司法案件在全部臺胞投訴、求助案件中約佔1/5,不是案件主流,且佔比呈下降態勢。以上情況表明,國臺辦和各地臺辦積極運用協調、協商、調解等多元化手段化解涉臺糾紛,很多案件在矛盾激化前即告解決,沒有對簿公堂,為當事人節約了大量成本,節省了大量精力,取得了很好效果。

  第三個特點是臺商投資經貿糾紛(不包括刑事、行政和普通求助案件)總量基本持平,結案率保持高位。2011年,國臺辦直接受理臺商投資經貿糾紛220件,各地臺辦受理1245件,總體結案率88%;2012年國臺辦受案209件,各地臺辦受案1214件,總體結案率87.5%;2013年國臺辦受案210件,各地臺辦受案1252件,總體結案率88.3%。數據表明,2011-2013年臺商投資經貿糾紛發案量波動極小,未連續上升,且結案率一直處於較高水準。

  記者:請您簡要介紹近年來涉臺大案積案得到依法妥善解決的相關情況。

  王剛:近年來,大陸各地各部門嚴格執行《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為處理臺商投資糾紛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2011-2013年,各地臺辦結案率分別為93.1%、92.4%、92.2%,總體結案率逾九成,給臺商投資信心注入正能量,贏得了兩岸各界和臺商當事人的讚譽。如:2006年發生的臺商林秋玉杭州投資糾紛案,雙方一度勢同水火,最終握手言和,現已結案,涉及金額高達12.75億元,居我辦目前辦結案件之首;備受島內媒體關注的遠東百貨成都、大連店租賃糾紛案,經反覆協調達成和解,現經營狀況良好;廈門鷺城廣場項目糾紛案,經長期、多次協調,終獲依法妥善處理;東莞鴻友公司涉嫌保險詐騙案,司法機關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公正審理,當事企業及涉案臺幹二審改判無罪;歷時8年的揚州臺企萬安公司特許經營糾紛案,通過多輪協商終獲解決;始自上世紀90年代的廣東臺企豐美公司、金禾豐公司土地使用糾紛案,經有關方面合力化解,實現案結事了。

  記者:不久前,臺灣有關方面召開“大陸投資實務研討會”,稱《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發揮了積極作用,請您介紹一下大陸方面落實兩岸投保協議的情況。

  王剛:誠如臺灣方面所言,《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的簽署,對兩岸投資者乃至兩岸民眾而言,的確是“功不唐捐,彌足珍貴”。兩岸投保協議生效後,大陸方面迅速落實,認真履責,特別是針對協議中尤為重要的兩岸投資爭端協處機制,短期內即建立了一整套個案協處、業務會商、資訊溝通、定期交流等工作制度,確保協議有序運作,惠及兩岸。截至目前,兩岸窗口單位已召開5次正式工作會議,協處臺商投資糾紛個案174件,用臺灣同行的話説,“多為複雜度高的陳年案件”,其中涉及行政協處的122起案件半數已獲得解決,贏得了兩岸各界和當事臺商的讚譽。今年12月,雙方即將召開第6次工作會議。作為大陸方面窗口單位,國臺辦投訴協調局將繼續恪盡職守,發揮作用,全心全意為兩岸同胞提供依法、高效、便捷的服務。

  記者: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依法保護臺灣同胞權益,您認為這是否對我們臺胞權益保護工作具有新的意義?

  王剛:不久前,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要運用法治方式鞏固和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提出要完善涉臺法律法規,依法規範和保障兩岸人民關係、推進兩岸交流合作,依法保護臺灣同胞權益。臺胞權益保護工作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國臺辦投訴協調局將認真貫徹落實決定精神,切實做好臺胞權益保護工作。可以斷言,隨著大陸法治愈加完善,臺商投資環境將越來越好。

[責任編輯:段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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