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網移動版

    台灣網移動版

臺資金融機構入魯將有“現金獎” 最高可達千萬元

2012-11-07 15:30:00
來源:經濟參考網
字號

  記者從山東省政府獲悉,山東省將用資金補助等方式支援臺資金融機構發展和臺資企業融資,臺資金融機構到山東設立分支機構,最高可獲1000萬元開辦補助。

  山東省近日出臺的《關於支援臺資企業發展擴大魯臺經貿合作的意見》規定,支援臺資金融機構發展和臺資企業融資。對新設立的總部性臺資金融機構,省級給予500到1000萬元的一次性開辦補助;對區域性管理總部,省級按照實收資本額的1%給予開辦補助費,獎勵資金最高限額為500萬元;對在山東省各市、縣(市、區)設立分行、中心分(支)行或分公司的金融機構,省級給予10到70萬元的開辦補助;對在農村增設分支機構或網點的,省級分別給予10到30萬元的開辦補助。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積極推動成立魯臺合資銀行及其他各類金融機構。臺資企業來山東省設立創業投資機構的,省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優先給予支援。

  另外,山東還將支援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或由省內臺協會牽頭組織有條件的臺資企業,參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和創業投資機構。對符合條件的臺資參股小額貸款公司,在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涉農貸款增量獎勵等方面予以優先安排。支援省內融資性擔保公司為臺資企業提供擔保服務。加大對臺資企業融資支援力度,優化對臺商的金融服務。支援有條件的臺資企業上市發行股票,對擬上市的臺資企業,省級專項資金給予重點支援。

  為支援臺資企業在山東發展,山東還從拓展臺商投資領域、支援開展對台貿易和臺企貿易活動、支援臺商集聚開發或參與建設産業園區等其他6個方面推出了優惠措施。

[責任編輯:馬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