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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貿區:臺資建築企業可參加投標

2015年04月21日 09:29:00來源:新華網

  為進一步擴大建築服務領域對臺灣地區的開放,在福建省自貿試驗區內投資設立的臺資建築業企業可在大陸參加工程投標,臺灣技術人員在大陸的業績也可作為企業申請設計資質的評定依據。

  記者今日獲悉,福建省住建廳下發通知,就在福建自貿試驗區設立臺資建設工程企業的有關事項做了詳細規定。《通知》明確,臺資建設工程企業,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臺灣服務提供者在自貿試驗區設立的臺商投資建築工程設計企業、臺商投資建築業企業。

  對於臺商投資建築業企業,《通知》規定,臺灣服務提供者在自貿試驗區內投資設立的建築業企業申報資質應按大陸有關規定辦理,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後,可依規定在大陸參加工程投標。臺灣服務提供者在自貿試驗區內投資設立的獨資建築業企業承攬合營建設項目時,不受建設項目的合營方投資比例限制。在自貿區試驗區內,允許符合條件的臺資獨資建築業企業承接福建省內建築工程項目,不受項目雙方投資比例限制。

  在人員聘用上,臺灣服務提供者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的建築業企業可以聘用具有相應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的臺灣專業技術人員作為企業經理;可以聘用滿足相應技術職稱要求的臺灣建築專業人員作為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其持有臺灣方面身份證明文件的自然人,不受每人每年在大陸累計居住時間不少於3個月的限制。

  對於臺商投資建築工程設計企業,允許取得大陸一級註冊建築師或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資格的臺灣專業人士作為合夥人,按相應資質標準要求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並提供相應服務。

  在人員聘用上,將允許臺灣服務提供者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的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聘用臺灣註冊建築師、註冊工程師,並將其作為本企業申請建設工程設計資質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在資質審查時不考核其專業技術職稱條件,只考核其學歷、從事工程設計實踐年限、在臺灣的註冊資格、工程設計業績及信譽,其在大陸的業績也可作為評定依據。在臺灣完成的業績規模標準應符合大陸建設項目規模劃分標準。

  另外,臺灣服務提供者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的建設工程設計企業中,出任主要技術人員且持有臺灣方面身份證明文件的自然人,不受每人每年在大陸累計居住時間應當不少於6個月的限制。(王文清)

[責任編輯:段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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