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採取“六項”舉措 創新涉臺法律服務新模式
台灣網6月23日吉安訊 近年來,江西吉安市委、市政府鉚住臺資久久為功,出現了臺資扎堆入駐的“吉安現象”,並依託臺資撬動民資,主抓工業實現三産良性互動,走出了一條經濟發展升級的好路子。全市臺資企業由2005年的56家發展到現在的374家,實際利用臺資總額達到17.57億美元。其中全球500強企業2家,上市公司11家。因而臺企多、臺商多、涉臺法律糾紛也多。市臺辦除了做好常規性的“保姆式”服務外,還要做好涉臺法律服務。為了能很好地為臺企解決法律方面一系列的困難和問題,吉安採取“六項”舉措,創新涉臺法律服務新模式。
一是設立一處“涉臺法律服務中心”。為了響應市委的戰略部署,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市臺協設立“涉臺法律服務中心”,2013年,吉安市臺辦主任苑建華(現任市政協副主席)、市臺協會長陳明貴與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劉星等共同為“涉臺法律服務中心”揭牌。涉臺法律服務中心適時與市臺辦召開臺企、臺商、臺胞權益司法保護座談會,邀請臺商代表參與,了解臺資企業發展情況,聽取臺資企業的法律需求。審理涉臺案件時,視情邀請臺辦工作人員旁聽庭審,全面了解案情,共同做好辯法析理,調處矛盾糾紛的工作。
二是聘請了一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更好地為臺商、臺胞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臺灣同胞的合法權益,吉安臺辦聘請的3位法律界具有一定影響和知名度的法律顧問。特別是臺辦聘請江西井岡律師事務所劉連慶律師,他是吉安市首屆仲裁委員會委員,吉安市律協常務理事,吉安市十佳律師,擅長公司股權、房地産、民商、合同審查、擔保、債務糾紛等法律業務,具有較高的理論造詣、學術水準和豐富的處理涉港澳臺經濟案件的經驗。為臺商的合同的簽訂,債務的糾紛,法律知識的宣傳做了大量的工作。
三是出臺了一本涉臺審判服務手冊。在市臺辦的協調下,市法院收集了涉臺審判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彙編了一本涉臺審判服務手冊,規範了涉臺案件的審理,該手冊對引導臺企依法經營、加強經營風險防範、保障臺企合法融資渠道,構建和諧勞資關係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指導作用。市臺辦派員到轄區發放給臺企、臺胞、臺商,基本上做到了人手一冊。此項舉措為臺企、臺胞、臺商提供了全方位的訴訟指導服務,解決了他們生産和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得到了上級領導的表揚。
四是組建了一支涉臺特邀調解員隊伍。在臺商、臺胞中選聘一批具有影響力、文化程度較高、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的人員擔任特邀調解員,及時收集、反饋臺企、臺商、臺胞的司法要求,參與涉臺案件的調解,協助排查訴訟風險,化解矛盾糾紛。2013年11月21日,市法院頒發聘書,正式聘請臺商協會會長陳明貴、江西日榮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林飛文、北極光(江西)科技照明有限公司總經理陳志誠、泰和騰達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黃武勇共4人為涉臺審判特邀調解員。
五是成立了一個“涉臺審判管理辦公室”。為加強涉臺案件管理,2012年市臺辦和法院協商,在市法院大樓成立了“涉臺審判管理辦公室”,市法院院長呂清泉,副院長劉星共為“涉臺審判管理辦公室”揭牌。辦公室成立後,運作情況良好,2013年4月16日,市法院副院長劉星帶領施春、歐陽驥兩位庭長赴江蘇昆山市法院考察涉臺審判工作。2013年8月6日,吉安首次對一起涉臺案件開庭審理,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涉臺特邀調解員和臺辦的劉淑梅副調參加了庭審。目前,共調處涉臺糾紛案件31起。
六、開展了一系列涉臺法律服務活動。據統計,2013年以來,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的3位律師共為臺企把關合同簽約21次,進行法律知識講座26次,處理訴訟案件11件;市法院領導到臺企走訪調研18次,影響大的有市法院副院長劉星在市臺辦副主任吳孝明、臺協劉萃成等同志的陪同下,赴裕元(安福)製鞋有限公司和國家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德昌臺灣經濟技術産業園走訪調研;為解決土地糾紛,2016年5月4日,臺商黃武勇向市臺辦遞交了《關於桃園度假村建設情況彙報暨請求審批用地的請示》,市臺辦想方設法協調相關單位和人員解決臺商一系列的涉臺法律問題,得到了臺商的一致好評。(台灣網、吉安臺辦聯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