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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設法治社會

2022-11-02 08:17:00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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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田訓龍(河南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社會學院院長)

  法治社會是構築法治國家的基礎。法治社會建設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舉措,也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和題中應有之義。黨的二十大報告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加快建設法治社會作出重大決策部署,為法治社會建設指明瞭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引導全體人民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律要發揮作用,需要全社會信仰法律。”“只有內心尊崇法治,才能行為遵守法律。”法治社會建設要把培育全社會法治意識、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信仰作為基礎性工程來抓,以充分調動人民群眾參與法治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樹立起對法治內心擁護、真誠信仰和忠誠踐行的主體自覺。

  法治自覺來自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弘揚和引領。法治精神是全面依法治國的精神動力,是法律進入人的內心世界的價值支撐和思想指引。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同志曾指出,“法治精神是法治的靈魂。人們沒有法治精神、社會沒有法治風尚,法治只能是無本之木、無根之花、無源之水”,提出要“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識、法治觀念熔鑄到人們的頭腦之中,體現於人們的日常行為之中。這包括培養人們的理性精神、誠信守法的精神、尊重法律權威的精神、權利與義務對稱的精神、依法維權和依法解決糾紛的習慣等等”。建設法治社會,必須要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使之內化於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推動法治精神轉化為具體法治實踐。

  法治自覺來自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傳承和浸潤。任何法治文明背後都有特定的文化支撐,最具生命力的法治體系一定紮根在最深厚的文化土壤之中。中華民族5000多年文明歷史所孕育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為社會培育法治文化,提供了源源不斷的精神血脈和豐厚滋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自古以來,我國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獨樹一幟的中華法係,積澱了深厚的法律文化。中華法係形成于秦朝,到隋唐時期逐步成熟,《唐律疏議》是代表性的法典,清末以後中華法係影響日漸衰微。與大陸法係、英美法係、伊斯蘭法係等不同,中華法係是在我國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顯示了中華民族的偉大創造力和中華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蘊。”我國古代法制蘊含著十分豐富的智慧和資源,如出禮入刑、隆禮重法的治國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寧的民本理念,天下無訟、以和為貴的價值追求,德主刑輔、明德慎罰的慎刑思想,援法斷罪、罰當其罪的平等觀念,保護鰥寡孤獨、老幼婦殘的恤刑原則,等等。習近平總書記也在多個場合引用相關名言警句,比如,“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等。這些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在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中煥發時代價值,也在影響著人們的法治意識,成為人們樹立法治自覺的文化基因。

  建設覆蓋城鄉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全民法治觀念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明確要求“注重培育人們的法律信仰、法治觀念、規則意識,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營造全社會都講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環境”。

  公共法律服務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性、服務性和保障性工作,承擔著為全民提供法律知識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動等職能。因此,法律服務供給的過程也是法治宣傳的過程,如果法律服務體系不完備,人們的法律需求得不到滿足,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觀念就難以形成。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展,人民群眾的權利意識和法律意識不斷增強,法律服務需求不斷增長,但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中發展不平衡、設施不完善等短板日益凸顯,特別是一些農村和偏遠地區尚存在著法律服務資源緊張且人才儲備不足、經費保障不足、公眾知曉率和使用率不高、智慧化水準偏低等問題。因此,建設法治社會亟須加快建設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不斷提升法律服務的群眾滿意度和社會公信力,讓人民群眾共用公共法律服務成果。

  法治宣傳教育是增強公民對法律法規知曉度、法治精神認同度、法治實踐參與度的基本方式,對於推動法治文化蓬勃發展,增強全社會法治觀念,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準具有重要作用。當前,我國已經進入了“八五”普法的第二個年頭,新階段的法治宣傳教育要更加聚焦于讓法治成為社會共識和基本準則的目標,通過加強教育引導,實行公民終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納入幹部教育體系、國民教育體系、社會教育體系;推動實踐養成,把提升公民法治素養與推進依法治理等實踐活動有機結合,把公民法治素養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約、鄉規民約、學生守則、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範,融入文明創建、法治示範創建和平安建設活動;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對守法行為的正向激勵和對違法行為的懲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養與誠信建設相銜接,健全信用獎懲和信用修復機制等舉措,不斷推動公民法治素養和社會治理法治化水準顯著提升。

  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準

  社會治理法治化水準決定法治社會建設水準。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要整體謀劃,更加注重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我國社會逐漸呈現出社會層次立體化、社會主體多樣化、社會利益差別化、社會矛盾複雜化的新局面,堅持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便成為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準的必然要求。“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也多次出現在《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以及黨的二十大報告等重要文件、文獻中,這體現了對多年來我國依法治理的經驗總結,也反映了我們黨對社會治理和依法治國規律性認識的深化。新階段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要著力推進市域治理創新,深化城鄉社區依法治理,健全村級議事協商制度,加強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規範化建設;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網;廣泛開展行業依法治理;加強社會應急狀態下專項依法治理,堅持依法治理與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有機結合,深入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法治創建活動;發揮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依法妥善處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會問題等,全面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準,依法維護社會秩序、解決社會問題、協調利益關係、推動社會事業發展,促進社會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

  發揮領導幹部示範帶頭作用,努力使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在全社會蔚然成風

  培育全社會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是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實踐土壤和主要目標。“正人者先正己,律人者先律己”,要讓全社會相信法律、遵守法律,讓法律成為人民心中的信仰,就要充分發揮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的示範帶頭作用。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政府是執法主體,對執法領域存在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甚至以權壓法、權錢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問題,老百姓深惡痛絕,必須下大氣力解決。”現實生活中一些領導幹部法治意識比較淡薄,有的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徇私枉法等問題,影響了黨和國家的形象和威信,損害了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領域的正常秩序,也都産生了惡劣的影響。顯然,領導幹部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中可謂責任重大,使命艱巨。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要把推進全民守法作為基礎工程,推動各級領導幹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引導廣大群眾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領導幹部要始終成為法治的示範者、引領者、先行者,堅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發揮好“頭雁效應”,帶動全社會一起努力,在建設法治社會上不斷取得新成效。

[責任編輯:黃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