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著力點加快建設數字政府
作者:丁亮
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時強調,“要全面貫徹網路強國戰略,把數字技術廣泛應用於政府管理服務,推動政府數字化、智慧化運作,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順應資訊技術革命發展潮流,把握數字化發展趨勢,切實掌握數字政府的基本特徵,才能促進各級政府更好地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促進數字政府針對社會各領域問題提供和共用創新實踐及靈活多元的解決工具和方案。
明晰數字政府建設的主體、體系和層級
數字政府建設是一項巨大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明確其主體、範圍和推進方法,這裡涉及數字政府建設主體、體系和層級。
從數字政府建設的主體而言,數字政府建設需要政府部門、城鄉居民、技術企業與社會各界等多種利益主體的積極參與和良性互動。其中,政府部門是數字政府建設的服務供給主體。數字政府概念的提出就是基於政府視角的多元互動提出的。城鄉居民是數字政府建設的服務需求主體。數字政府建設必須以城鄉居民需求為導向,數字政府建設離不開廣大城鄉居民的積極參與,離不開全民資訊素養的普及和提高。技術企業是數字政府建設的技術支撐主體。建設數字政府不僅需要公共服務需求者(城鄉居民)和公共服務供給者(政府部門),而且還需要專門的技術性服務企業提供技術支撐服務。政府治理的數字化智慧化,離不開專業性技術企業的支撐和保障。
從數字政府建設的體系來看,數字政府建設本身就是一個大系統,從不同的角度考察,就可以劃分為不同的子系統,形成不同的體系。從政府不同部門的屬性來看,數字政府建設的體系可劃分為對經濟的數字治理,對生態環境的數字治理等。
從數字政府建設的層級來看,按照公共服務供給主體的性質和供給範圍的大小,可將數字政府建設從小到大歸納為五個層級:一是數字社區和數字村莊。社區和村莊雖然不是一級政權機構,但卻是政府公共服務最終落地實現的基本空間。由於地理鄰近與居住空間適中,社區居民和村莊村民他們相互之間往往容易形成共同意識與凝聚力,數字社區和數字村莊建設理應成為數字政府建設的基礎環節。二是數字街道和鄉鎮。鄉鎮政府是我國政府的基層權力機構,街道辦事處是區級政府的派出機構,是數字政府建設的基層環節。三是縣、市、區的數字政府建設。這是政府治理的基本單元,是整個數字政府建設中連接宏觀與微觀的樞紐環節。四是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數字治理。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是我國政權體系中最基本的二級政權機構,具有重要的立法權力,就是我們一般所講的“中央和地方、條條和塊塊”中的“地方”和“塊塊”。五是中央政府的數字治理,其居於最高的“中央”環節,中央政府各部門的數字化、智慧化建設,是整個數字政府建設體系的核心和中樞,具有頂層設計和架構的重要作用。
找準數字政府建設的基本路徑
加強頂層設計。推進數字政府建設需要頂層設計、科學規劃,以適應數字化、智慧化的時代要求。要從國家層面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頂層設計,引導和推進各領域、各行業、各地區的數字政府建設。同時,要加強政府體制機制的改革創新,為數字政府建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依靠數據建立起績效評估體系,對數字政府建設工作進行分析總結,鼓勵先進,改正不足。
重視智慧基建。智慧基礎設施主要分為智慧化物理基礎設施和社會網路基礎設施。智慧化物理基礎設施可以被看作治理創新的發展基礎,而社會網路基礎設施則可被看作社會治理的有效工具。網路基礎設施主要包括無線網、物聯網、寬頻、虛擬技術等,這些基礎設施的存在實現了人和物之間無處不在的連接。只有建設好智慧化基礎設施,才能構建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公共服務平臺,提高政府資訊化水準,完善資訊共用機制,增強宏觀調控和決策支援能力,推進政務公開資訊化,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網上政務服務等。
重塑治理格局。傳統管理模式難以支援快速迭代的科技創新和智慧社會的需求,推進數字政府建設,應鼓勵公民參與,構建政府主導下的多元主體協作治理格局。要以用戶創新、大眾創新、開放創新、共用創新為特徵,創建政府為龍頭的共創、賦能、開放治理平臺,並以此為基礎實現政府、市場、社會多方協同的公共價值塑造,最終實現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務的精細化、智慧化和社會化、專業化。擴大公民的參與度,將社會能夠自行處理的事務歸還于社會。建立開放型政府,完善資訊公開機制和電子政務交互機制,加大政府資訊的透明度,推動公眾實質性參與。
推進數據融合。要按照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要求,推動體制機制創新,強化國家數據資源統籌管理,加強大數據與物聯網、智慧城市、雲計算等相關政策、專項規劃的協同。加強對基礎資訊網路和關鍵行業領域重要資訊系統的安全保護,保障網路數據安全。要加快數據資源權益相關立法,健全市場機制,鼓勵政府與企業、社會機構開展合作,通過政府採購、服務外包、社會眾包等多種方式,依託專業企業整合公共大數據應用,降低社會管理成本。要建立標準規範體系,加快建立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平臺企業、社會組織等共同遵循的數據標準和交換標準體系,推進數據採集、數據開放、數據交易、安全保密等政策法規的制定和實施。
加強支撐保障。推進數字政府建設,任重而道遠,必須加強技術研發應用支撐、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與人才培養機制,為數字政府建設提供制度保障。要加大對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技術的研發投入,不斷提高自主研發水準,加強技術推廣應用,通過智慧治理的工具創新實現政府治理模式創新。要完善立法,加快制定電子簽章、網路資訊和交易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完善立法評估和監督機制,建立一套符合我國國情的法律法規,並確保施行的有效性。要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努力形成“政府—大學—企業”聯動的“大數據”人才培養模式,為實現政府治理精準化、科學化提供堅實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