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承載“中國之治”制度結晶 生命力在於實施
人民網北京6月28日電 (記者 萬鵬)“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6月出版的第12期《求是》雜誌發表了重要文章《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如何理解民法典的重要意義?如何推動民法典的實施?就此,人民網記者專訪了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張紅。
張紅表示,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的法律,也是第一部以“民”命名的法典,是新中國法制建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也是世界民事立法進程的一座豐碑。新時代下的民法典“姓”民為民,是人民權利的“宣言書”,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性制度,是治國安邦和治國安民的“國之大典”。
承載“中國之治”的制度結晶,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里程碑
在我國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我們黨都高度重視民事法律制定實施。張紅談到,新中國制定的第一部法律便是屬於民法範疇的《婚姻法》,其賦予了人民追求婚姻自由與幸福的權利,為廢除封建主義的婚姻家庭制度,建立新型婚戀觀念和家庭婚姻關係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自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與社會關係的深刻變革,我國民事商事法制建設步伐不斷加快。在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下,立法機關立足於我國實際,充分借鑒兩大法係有益經驗,廣開言路,開門立法,制定了《民法通則》《合同法》《物權法》《公司法》等一大批民商事法律,為編纂民法典積累了立法經驗,凝聚了社會共識,奠定了堅實基礎。
編纂一部真正屬於中國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國幾代人的夙願。張紅對記者説,此次編纂民法典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關鍵一步,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重大制度安排。編纂民法典,是用科學合理、富有邏輯與內在一致的體系,對我國現行的、制定於不同時期的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和人格權方面的民事法律規範進行全面系統的編訂纂修,是對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範系統整合。編纂一部具有中國特色的民法典,展現的是中國國家制度和中國法律制度的成熟定型,是道路自信與文化自信的體現,承載“中國之治”的制度結晶。
“民法典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標誌性成果。”張紅談到,民法典可以視為“人民權利的宣言書”,通過健全和充實民事權利種類,形成更加完備的民事權利體系,完善民事權利保護與救濟規則,對不斷增加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民法典作為上層建築,是對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的法律表達,為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提供穩定、堅實的法治保障。民法典採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通過在總則編的“民事權利”專章中列舉民事主體享有的各項民事權利,為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各類生産要素的充分涌流提供了法治保障。
張紅告訴記者,民法典以人為本,以人民為中心,順應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新要求,以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與落腳點,以確認與保障民事權利為核心,直面社會發展與人民生活的痛點難點問題,積極回應大眾的熱點訴求。例如增設居住權、細化“高空拋物”禁止性規範等,彰顯了“以人為本”的中國智慧。民法典立足我國當代實踐,面向中國問題,具有中國特色,彰顯了時代精神,例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綠色原則”,維護公序良俗;落實農地“三權分置”制度,助益我國農地制度改革;增設一系列與網際網路、大數據等高科技發展相配套的民事規範,引領資訊時代的民事立法等,體現了鮮明的民族性與時代性。
“民法典並重守成與創新,既用科學合理、富有邏輯與內在一致的體系來整合現有民事單行法、民事司法解釋等內容,助益司法統一適用的權威,又首創獨立成編的人格權編,凸顯對人身自由與人格尊嚴的保護,適應了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民法典的頒布與施行,必將為人民群眾的幸福生活提供更加充實的法治保障,必將進一步理順我國私權治理體系的內在機理,必將助力我國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水準的全面提升。”張紅説。
民法典的生命力在於實施,理論研究需要著重從三個方面發力推動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踐。張紅向記者表示,下一步,應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各環節不斷發力,助力民法典的正確有效貫徹實施。立法機關應堅持科學立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構建和諧統一的民事法律規範體系。應當重新審視現有民法法源,對同民法典規定與原則相抵觸的法源,應當適時修改相關法律法規,確保民事法律體系內部的和諧統一。執法機關應積極深入地學習民法典,提升執法人員的執法素質與嚴格依法行政的能力。張紅談到,民法典作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不僅是關乎市民生活的私法,更包含大量的公私轉介規範,將對有關機關的執法活動産生深遠影響,應當引起重視。
張紅指出,司法機關應準確把握民法典的規範與原則,以公正司法保障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應當高度關注民法典與之前單行民事立法的區別之處,正確理解民法典的制度創新,促進將來民法典的統一適用,提升司法權威。普法部門要做好宣傳工作,以全民守法助益民法典的實行。要在普法宣傳中引導人民群眾提升法治意識、樹立法治信仰。
“要加強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法理論體系和話語體系,為有效實施民法典、發展我國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論支撐。”張紅告訴記者,民法是規範人民私權生活的法律,具有鮮明的民族特色與國家特色,民法典更是民族精神的宣示,是民族文化的結晶。張紅指出,應當立足於此次民法典編纂與頒布的偉大實踐,加強對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論研究,需要著重從以下三個方面發力:
第一,立足本土特色。民法雖然具有相當的普適性,但其本質仍是植根于不同國家、民族的社會經濟生活與文化傳統。縱觀歷史,可以發現,凡是經久不衰、具有旺盛生命力的民法典無不深深紮根於民族土壤。第二,強化實踐導向。我國民法學絕對不是閉門造車式的研究,而是立足於我國實踐,以解決我國現實問題為最終歸宿。民法學也具有極強的實踐品格,應當注重對司法實務現狀的審視,將實踐作為研究問題的重要來源。第三,增強創新意識。民法學的發展要順應時代變遷,並著眼于未來社會發展趨勢,民法研究亦應當適應不斷發展變化的社會生活之需要,適時適度地進行學理探討與理論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