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要論:為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法律保障
內容提要
民法典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民法典以保護民事權利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回應人民的法治需求,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民法典在系統確認民事主體所廣泛享有的各項權利的基礎上,明確權利的行使規則,為權利實現提供有力保障。整個法典的制度和規則設計,充分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民法典中關於財産權、人身權、人格權等的各項規定,將民事權利法定化、具體化,使其真正成為新時代保護人民民事權利的重要法律依據。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時強調:“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一個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的真實寫照。我國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我國民事立法的集大成,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的編纂、審議過程,充分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其頒布實施必將為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重要法律保障。
順應更好維護人民權益的要求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應。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編纂民法典”的部署,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大舉措,也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要求。
我國進行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目的是更好實現人民福祉,充分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民法典主要以民事權利為主線而展開,在系統確認民事主體所廣泛享有的各項權利的基礎上,明確權利的行使規則,併為權利的實現提供有力保障。對民事權利進行確認和保護是人民群眾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前提,權利行使規則指引人們正確實施民事行為,權利保障規則為維護權利提供強有力保障。
我國民法典構建了完整的民事權利體系,為人民群眾追求美好生活提供制度保障。民法典總則編規定了民事權利保護的一般規則,確立民事權利保護的總綱;民法典物權編、合同編構建並完善了産權保障體系;民法典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等廣泛確認個人的各項人格權利和身份權利,與財産權規則相結合,共同構成民事權利保護的完整體系;民法典侵權責任編對侵害民事權利的侵權責任作出規定,為民事權利的保護提供兜底保障。可見,整個民法典體系就是圍繞民事權利的確認與保護而展開的。可以説,民法典在價值導向上始終將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作為目標追求,順應了人民群眾更好維護自身權益的要求。
在制度設計上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全面深化改革不僅著眼于促進經濟社會發展,還要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努力提升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一直重視與人的權利保護相關的立法工作,制定和修改了一系列民事單行法,如1980年的婚姻法、1985年的繼承法、1986年的民法通則、1991年的收養法、1995年的擔保法、1999年的合同法、2007年的物權法、2009年的侵權責任法等。這些法律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比較零散、銜接不夠等問題。
編纂民法典,既“編”又“纂”。“編”就是將原有的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等民事法律和制度進行綜合,進行科學化、體系化的整理。“纂”就是結合我國改革開放實踐中出現的各種新情況、新問題來確立新制度,從而把對人的權利的保護提升到新高度。民法典的制度和規則設計致力於回應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廣泛多樣的利益需求,始終貫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在物質需求方面,廣大人民群眾生活中最基本的衣食住行問題,民法典都有充分體現。比如,物權編關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規定,充分考慮土地使用效率,依法保護農民集體所有和使用的耕地、林地。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制度全面系統地規定了業主對建築物的各項權利。合同編完善了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新增加承租人的優先承租權,這對於規範租賃市場秩序、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利益具有重要意義。
隨著生活水準的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精神需求日益增長,希望過上更有尊嚴、更加體面的生活,對人格尊嚴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強烈。民法典全面確認個人所享有的各項人格權利,為人格權保護提供了民事基本法依據。針對網路誹謗、網路暴力、人肉搜索、網路侵權等問題,民法典積極應對,構建起預防與救濟制度體系。人格權編細化對隱私權、個人資訊等人格權利的保護,並對侵害個人人格權利、危及個人人格尊嚴的行為進行有效規制。可以説,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穿于整個民法典之中,對於更好維護人民權益、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義。
構建更加完備、更加有效的民事權利體系
編纂民法典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將民事權利法定化、具體化。這就要求構建更加完備、更加有效的民事權利體系。在民法典中,關於財産權、人身權、人格權等的各項規定以及對民事權利遭受侵害時的救濟方案,充分彰顯了對權利的尊重、對個體尊嚴的維護。
民法典物權編進一步完善物權保護制度。有恒産者有恒心。保護物權是建設法治社會的基礎,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環節,是激發社會創造活力的助推器。物權編通過保障物權,為人民美好生活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比如,我們黨強調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重中之重,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為此,民法典物權編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並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內容作出較為詳細規定。再如,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民法典物權編在總結司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明確居住權功能,為實現相應民事權利提供重要法律支撐,也有利於維護社會穩定。在實踐中,居住權制度對於解決非繼承人的居住問題、離婚後需要經濟幫助的一方的居住問題、政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公有房屋中的居住問題等,都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民法典合同編加強對合同債權的保護。比如,物業服務合同關係千家萬戶切身利益,是重要民生問題。為維護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有必要在法律上對物業服務合同作出規定。民法典合同編積極回應現實需要,總結既有立法、司法實踐經驗,對物業服務合同相關內容加以規定,明確業主所享有的權利,為積極預防和妥善解決生活中出現的各類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提供明確法律指引。民法典合同編涵蓋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保全、變更和轉讓、權利義務終止、違約責任等,還對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等典型合同作出規定,這對於進一步規範市場秩序、保障權利人利益具有重要意義。
民法典人格權編全面加強各項人格權保護。尊重和維護人格權是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內容。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保護人民人身權、財産權、人格權”,突出了人格權保護的重要價值。在現實生活中,存在偷拍偷錄、網路暴力、垃圾短信、人肉搜索、非法洩露和倒賣個人資訊等現象,亟須加強法律規範。民法典以單獨成編的人格權編對各項人格權利進行全面確認。民法典禁止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私人生活安寧的行為,禁止非法進入、窺視、拍攝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禁止非法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禁止非法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等,有利於保障社會生活的安定有序。民法典人格權編強化對人格權的保護,明確規定個人具體享有哪些人格權,確定這些權利的具體內容和邊界,並在權利遭受侵害的情形下給予相應保護等,充分體現了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宗旨。
現代社會是風險社會,風險無處不在,各種事故頻發。在這樣的背景下,人身和財産損害的救濟問題受到社會高度關注。民法典單設侵權責任編,為民事權利救濟提供多層次保障,也為風險預防提供基本規則。民法典侵權責任編關注不斷出現的新問題,有力回應社會實踐提出的新挑戰。比如,明確網路侵權責任形態,有效平衡網路用戶和網路服務提供者的權利義務關係,為網路侵權提供裁判規則,有助於建立和諧有序的網際網路環境。此外,許多規則體現了對風險進行預防的理念。比如,近年來,高空拋物墜物傷人事件頻頻發生。對此,民法典侵權責任編明確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並且進一步強化了有關機關在搜尋行為人方面的職責,強化了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責任。這些規定必將更加有效地維護人民群眾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的美好幸福生活。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
《 人民日報 》( 2020年06月09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