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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者説:為基層治理提供更好司法保障

2019-12-12 09:02: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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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合實際、對接需求、創新方法,基層人民法院在提升治理效能上大有可為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用的社會治理制度,要求“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基層治理是社會治理的基石,基層人民法院在提升治理效能上大有可為。

  “基層是一切工作的落腳點”,社會治理的重心應落實到城鄉、社區。對人民法院而言,面對社會治理領域的問題,如何提升司法能力、發揮有效作用,能否提供創造性經驗,值得思考。帶著這些問題,今年到浙江義烏法院工作後,我走訪了14個鎮街和多家企業。

  治理要結合實際。義烏是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有55萬個市場交易主體,每年簽證超過180天的常駐外商超1.3萬人,登記在冊的外來建設者143萬人。調研後發現,義烏的社會治理,應與“小商品之都”商品貿易多、民營企業多、外來人口多等特點結合起來。為精準司法,努力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我們提出了“結合義烏實際,在做好訴源治理的同時,服務好企業,服務好基層”的社會治理司法保障方式,主動把法院工作融入治理體系。

  治理要對接需求。調研時,一位鎮黨委書記説,鄉鎮許多日常工作,沒有法律人士的意見,腰桿子硬不起來。雖然鎮街普遍設有法律顧問,但遇到涉法問題,仍然需要法院相對權威的指導意見,這是普遍的需求。對此,我們推行“法官聯繫鎮街,司法服務下沉”工作模式,人民法庭安排專人與各自轄區鎮街對接,機關部門負責人分別與未設法庭的鎮街對接,積極打通鄉村治理的最後一公里。同時,針對企業的法律需求,安排員額法官主動對接78家規上企業,重構對接流程,主動走訪、以案釋法、開設講座等,提高企業高層及員工的法律意識。目前,有44名法官走訪企業46家,幫助解決難題41件,專項行動效果顯著,廣受讚譽。

  治理要創新方法。義烏法院借鑒“楓橋經驗”,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推進多元預防調處化解機制,因地制宜打造符合地域特色的訴源治理方式。如在智慧財産權審判上,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省智慧財産權局指導下,義烏法院聯合市場監管局、海關、檢察院、公安局等多部門,構建了全國首批吸收社會仲介組織參與的智慧財産權民事糾紛訴調對接第三方平臺“義烏市智慧財産權訴調對接中心和人民調解委員會”。這一機制運作以來,有6065件智慧財産權糾紛提交協調處理,調解成功率53.6%,得到多方點讚。

  新時代新使命,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未來,繼續堅持把國家總體部署與地方治理創新相結合,打造鄉鎮治理司法保障試驗田,努力為基層治理提供更好司法保障,譜寫新時代擔當負責的奮鬥新篇章。

  (作者為浙江省義烏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

  《 人民日報 》( 2019年12月12日 05 版)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