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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正道是滄桑——如何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

2018-02-28 11:44:0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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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9年,美國政治學者弗朗西斯福山在《歷史的終結》中預言,西式民主制度是“人類政府的最後形式”,歷史將終結在這裡。曾幾何時,蘇聯解體、東歐劇變,似乎印證了這個論斷。然而20多年後,歷史並沒有終結,反而西式民主亂象叢生,制度危機凸顯。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風景這邊獨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煥發出強大生命力。面對事實,福山也不得不改口:“隨著中國崛起,所謂‘歷史終結論’有待進一步推敲和完善。人類思想寶庫需為中國傳統留有一席之地。”

  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就沒有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社會主義越發展,民主也越發展。在新征程上,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繼續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

  一 政治道路堅定走

  “金豆豆,銀豆豆,豆豆不能隨便投。選好人,辦好事,投在好人碗裏頭。”這首質樸的歌謠,反映的是抗戰時期陜甘寧邊區民主選舉的生動場景。一粒粒小小的豆子,承載著人民當家作主的希望。1945年7月,民主人士黃炎培來到延安有感而發,希望中國共産黨找出一條新路。毛澤東同志説,我們已經找到了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

  一個國家實行什麼樣的政治制度、走什麼樣的政治發展道路,是由這個國家的具體國情和歷史文化條件決定的,必須與這個國家的國情和性質相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道路,不是中國傳統政治的“再版”,也不是西式民主的“翻版”,而是經過反覆比較、長期探索、實踐驗證的“原版”。這條道路之所以是人間正道,就在於它具有無可比擬的獨特優勢和鮮明特色。實踐反覆證明,這條政治道路走得通、走得好。

  好就好在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黨是頂梁柱,離開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就沒了主心骨;人民當家作主是旨歸,離開人民當家作主,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就沒了基石;依法治國是守護,離開依法治國,黨的領導和人民當家作主就沒了法律保障。三者有機統一,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就能確保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確保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確保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國家政治生活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

  好就好在選舉民主與協商民主完美結合。在我國民主實踐中,我們既強調選舉民主的作用,人民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又注重發揮協商民主的優勢,通過廣泛協商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這兩種方式相互補充、相得益彰,保證了過程民主和結果民主、形式民主和實質民主的統一,避免了西方國家“人民只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後就進入休眠期”的虛偽民主。

  好就好在高效運作和制約監督並行不悖。美國學者約翰奈斯比特作過這樣的對比:中國民主體制優勢明顯,高效率、快速執行;西方民主體制弊端叢生,低效率、議而不決。連西方政治學者都不得不承認,中國民主最大的優勢就是科學及時決策、高效有力執行。同時,為防止濫用權力,我們著力構建全方位的權力制約監督體系。把權力的高效行使和規範運作有機結合起來,既可以避免蘇聯高度集權的制度弊病,又能夠克服西方民主制度下國家權力碎片化、社會力量分散化、政府能力弱化的弊病。

  “世界上找不到兩片完全相同的葉子”,也沒有完全相同的政治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脫離特定社會政治條件和歷史文化傳統來抽象評判,不能定於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國政治制度模式。新征程中,我們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保證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鞏固和發展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微言

  ◆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社會主義愈發展,民主也愈發展。

  ◆民主還是國産的好,中國的民主模式給世界提供一種新的可能。

  ◆一種民主制度好不好,就在於它能不能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保證發展成果由人民共用。符合這種標準的民主,就是好制度、好道路。

  ◆我國決不能搞西方的多黨制,決不能走一些發展中國家的錯誤道路,因為那是取亂之道、禍亂之源。

  解讀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道路是中國歷史和現實發展的必然選擇

  沈春耀(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是中國共産黨領導中國人民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國情相結合、經過長期探索實踐逐步開闢和形成的,是中國近現代100多年曆史和改革開放40年曆史性巨變的必然結果,是中國人民掌握自己的前途和命運、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必然結果。

  二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須堅持

  1954年9月15日,北京中南海懷仁堂,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這裡盛大開幕。這一天,從白山黑水到天涯海角,從東海之濱到帕米爾高原,1200多名代錶帶著6億中國人民的囑託齊聚北京,共商國是,標誌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起來,我國人民民主進入了全新階段。正如當時的報紙評論,這種機會“中國人民哪得到過?”“這是中國的大喜日!六億人民心上開了花!”

  而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闊步走過一甲子,越發成熟自信,越來越展現出蓬勃生機。每年的3月,來自天南海北的全國人大代表齊聚北京人民大會堂,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參加行使國家權力,已經成為我國政治生活中的一道亮麗風景線。60多年的實踐充分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是中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載體。

  那麼,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一個什麼樣的制度?它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為實現三者有機統一提供了有效可靠的實施平臺和運作軌道。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關於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地位和作用,毛澤東同志曾作過一個形象的比喻:“我們的主席、總理,都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産生出來的,一定要服從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不能跳出如來佛的手掌。”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如何確保人民有效行使國家權力?衡量一個國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不能只看選舉時表面上的熱熱鬧鬧,而要看人民意志是否得到真實體現,人民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都由民主選舉産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這就從根本上有效保證了人民真正當家作主。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要支援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支援和保證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隨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不斷完善,實現人民當家作主將會邁出更加堅實的步伐。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如何通過法律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錶也。”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也是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手段。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一個重要職權,就是監督憲法的實施,維護憲法的絕對權威和尊嚴,確保其神聖不可侵犯。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是折射民意的一面鏡子。各級人大在立法中發揮主導作用,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堅持立改廢釋並舉,提高立法品質,努力使每一項立法都體現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

  三 協商民主顯優勢

  1979年1月,北京正值隆冬,人民大會堂福建廳支起了熱氣騰騰的火鍋,鄧小平同志與胡厥文、鬍子昂、榮毅仁、古耕虞和周叔弢工商界五老圍坐一桌,邊吃邊聊,商量在現代化建設中如何發揮工商業者的作用。這個著名的“五老吃火鍋”故事,就是一次形式非常靈活的協商座談會。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政協著力打造的一張亮麗名片——雙週協商座談會,已經成為政協協商民主的重要品牌,産生了廣泛的社會影響。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中國共産黨和中國人民的偉大創造。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標誌著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正式確立。60多年來,人民政協與國家同行、與時代同步,匯聚廣泛正能量,畫好最大同心圓,為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作出了重大貢獻。

  歷史和現實反覆證明,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適合中國國情、有效管用的民主形式。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下,人民民主的真諦就是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通過協商找到全社會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形成最大範圍的共識。尤其是在我們這樣一個人口眾多、幅員遼闊的大國,情況異常複雜,平衡利益、協調各方的難度很大,在作出重大決策之前充分協商顯得尤為重要。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內涵豐富,深深嵌入我國民主政治的全過程、各方面。從類別上看,包括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社會組織協商等;從內容上看,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方方面面;從形式上看,涵蓋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等;從機制上看,分為民主座談會、民主懇談會、利益協調會、民主聽證會等。這些全方位、多層次的制度設計,最大限度地保證了人民參與政治生活。

  今天,站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起點上,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承擔了更大的使命。黨的十九大對發揮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重要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強調要加強協商民主制度建設,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式和參與實踐,保證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廣泛持續深入參與的權利。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應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把協商民主貫穿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全過程,完善協商議政內容和形式,著力增進共識、促進團結。

  問答

  問: 什麼是雙週協商座談會?

  答: 雙週協商座談會是十二屆全國政協在繼承人民政協“雙週會”傳統基礎上提出並設立的雙週座談協商制度,于2013年10月22日第一次召開,每兩周舉行一次。雙週協商座談會以專題為內容、以界別為紐帶、以專委會為依託、以多向交流為辦法,聚焦黨委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重要議題,針對具體問題深入協商,充分發揮了人民政協作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的作用。

  解讀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具有獨特優勢

  孟祥鋒(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工委常務副書記、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獨特優勢在於,一是可以廣泛達成決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識,有效克服黨派和利益集團為自己的利益相互競爭甚至相互傾軋的弊端;二是可以廣泛暢通各種利益要求和訴求進入決策程式的渠道,有效克服不同政治力量為了維護和爭取自己的利益固執己見、排斥異己的弊端;三是可以廣泛形成發現和改正失誤、錯誤的機制,有效克服決策中情況不明、自以為是的弊端;四是可以廣泛形成人民群眾參與各層次管理和治理的機制,有效克服人民群眾在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治理中無法表達、難以參與的弊端;五是可以廣泛凝聚全社會推進改革發展的智慧和力量,有效克服各項政策和工作共識不高、無以落實的弊端。

  四 依法治國要深化

  奉法者強則國強。一個現代國家,必然是一個法治國家;國家要走向現代化,必須走向法治化。全面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堅強保證。

  在邁向現代化的宏偉征程中,法治已經成為時代強音。滾滾大潮中,法治中國的宏偉藍圖已經磅薄展開;神州大地上,法治建設的嶄新畫卷正在激情繪就。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以推進。特別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全面依法治國作出專題部署,提出了未來法治建設的任務書和路線圖,推動法治建設駛入快車道,法治中國迎來了嶄新的前景。

  站在過去和未來的交匯處,法治中國又開啟了新的征程。黨的十九大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強調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必須堅持厲行法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步伐越走越強勁。

  弘揚法治精神。法律只有被認同、被信仰,成為內化在思想中、熔鑄到頭腦中的強大觀念,人們才會自覺自願地遵守,才會把依法辦事變成自己的生活習慣。現實中存在的法治不彰,主要是一些人法治意識淡薄,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使法律的權威受到極大損害。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因此,必須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把法治精神貫穿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全過程,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濃厚社會氛圍。

  推進法治改革。法治中國建設的動力在改革。黨的十八大以來,法治改革蹄疾而步穩,推動法治建設各領域發生深刻變革。比如,立法更加重視品質、執法更加強調規範文明、司法更加注重公平正義、普法更加突出實效,使人們感受到法治領域新的氣象。當前,改革進入關鍵期和深水區,必須抓住關鍵環節持續用力,以點帶面,在司法體制改革、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等方面取得更大的進展,為法治中國建設插上騰飛的翅膀。

  深化法治實踐。如果把法治中國建設看作建造一座大廈,現在我們已經有了施工方案,接下來關鍵是夯實地基,一層一層地往上構築,最終建成巍峨聳立的法治中國大廈。黨的十九大對深化依法治國實踐作出總體安排,提出一系列符合法治規律、體現時代特徵的新要求新舉措,明確今後一個時期法治建設的重點任務。落實好這些任務,最重要的是堅持系統思維、重點突破,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在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上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走自己的路——這是中國在飽經滄桑、歷經磨難之後的經驗總結,也是中華民族面向未來、不斷發展的方向指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是中國共産黨和中國人民經過艱苦探索走出的一條偉大光明正確的道路。我們有理由、有信心、有能力,把這條人間正道越走越寬廣,為人類政治文明進步貢獻中國智慧。

  微言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全方位部署,這無疑是依法治國的“升級版”。

  ◆法律只有被信仰,成為堅定的信念,才能內化為人們的行為準則。

  ◆法治只有融入社會生活,化為群眾需求,才能真正有生命力。

  ◆依法治國不僅是國家和社會治理的革命,也是觸及黨員幹部靈魂的革命。

  深度閱讀

  1.《習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體學習時強調 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人民日報》2016年12月11日。

  2.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人民日報》2017年5月18日。

  《 人民日報 》( 2018年02月28日 09 版)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