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發佈 我國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基本建成
新華網北京4月26日電(記者羅沙 韓潔)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26日聯合發佈了《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連同此前發佈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標誌著適應我國企業實際情況、融合國際先進經驗的中國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基本建成。
財政部副部長王軍表示,《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發佈,標誌著以防範風險和控制舞弊為中心、以控制標準和評價標準為主體,結構合理、層次分明、銜接有序、方法科學、體系完備的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基本建成,是繼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審計準則體系建成並有效實施之後的又一項重大系統工程。
根據五部門制定的實施時間表,《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將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擴大到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機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礎上,擇機在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時,鼓勵非上市大型企業提前執行。
財政部表示,執行企業內控規範體系的企業,必須對本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披露年度自我評價報告,同時聘請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其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註冊會計師發現在內部控制審計過程中注意到的企業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應當提示投資者、債權人和其他利益相關者關注。
王軍指出,財政部將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紮實抓好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的貫徹實施工作。著力開展各種行之有效的內控宣傳,著力實施全方位、全覆蓋的內控規範培訓,著力做好企業內控規範體系實施前的各項準備工作,著力推進企業內部控制規範國際交流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