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變保險”頻發 小心“三大計”

2012-05-10 10:21     來源:瀋陽晚報     編輯:范樂

  “稀裏糊塗地在銀行買了保險、基金,自己根本就不知道是咋回事?”連日來,本報接連對個別銀行違規出售銀保産品的事件進行了曝光,在讀者中引起強烈反響。

  幾天來,本報共接到近百個市民的投訴電話。經初步統計,這些投訴的市民年齡偏大,最小的60歲,最大的82歲。談及上當受騙的經歷,老人們無不表示憤慨。記者在採訪中發現,一些銀行工作人員誤導儲戶購買保險、基金時主要採用三種“計策”。

  1.混淆計:往卡裏定期存錢是高利息存款

  75歲的張大娘表示,銀行把自己的存款變成基金,可當初卻連基金兩字都沒提,只是説那種存款方式利息會更多。而對於誤保的保險,銀行方面的表述是“零存整取”同時贈送保險。而事實上,産品本身就是保險,一旦存款變了保險,錢就被套了進去,想提前取錢,只能搭上本金。

  一些儲戶告訴記者,他們之所以上當受騙,很大程度上是緣于對銀行的信任。“如果我是在馬路上被騙的我自認倒楣,可我是在銀行裏面,由櫃檯工作人員推薦才上的當,這是不是有些説不過去?”市民馬大爺表示,他的這一番話絕對可以代表多數受騙老年人的心聲。

  2.忽悠計:銀保産品的收益比存款高

  市民劉先生曾購買了一款銀保産品。每年存5000元,連存5年。當初銀行工作人員承諾他5年後就能取錢,年利率能達到5%,每年還有460元的分紅。可事實上,當劉先生在第五年去取這筆錢時,卻被告知不但沒利息,本金還得賠上1450元。而且年利率也不是5%,而是在2%-5%之間浮動。更可氣的是分紅,當初承諾的460元分紅原來只有160元。

  一位銀行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如果劉先生不買保險産品,他的這種存款方式按照“零存整取”來算,5年存下來,利息能達到2300元左右。

  記者了解到,銀行工作人員在忽悠儲戶購買銀保産品時慣用的手段,就是誇大收益,回避風險。而記者翻閱了多個基金和銀保産品的合同書發現,基本所有的合同書中都沒有明確的收益保證,而是用有彈性的模糊語言代替。某國有銀行的理財師張先生告訴記者,保險合同的分紅是不確定的,理財産品的收益是不確定的,基金的收益更是無法確定,可銀行在向儲戶推薦時則只説最高收益,聽起來特別誘人。

  3.顛倒計:保險期限短,5年就有高收益

  82歲的李大爺去年到某國有銀行存款,被建議存一種“贈送”保險的高收益存款方式。李大爺強調自己身體不好最多只能存5年,工作人員答應他5年就能取。今年李大爺去銀行辦事,偶然得知,他的那種存款方式其實是10年期限的保險産品,所謂的“贈送”根本就是忽悠。“我的身體不好,能不能活10年還不好説,早知道是10年期,我是絕對不會存的。”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一些銀行人員在銷售銀保産品時,常使用的就是“顛倒計”,即先將存款方式定性為儲蓄,再以贈送保險的方式讓儲戶在保單上簽字。其次就是模糊保險期限,將10年期説成5年,卻隱瞞了5年期滿取款將損失本金的事實。記者在銀行翻閱多家保險公司的合同發現,幾乎每個保險合同裏都沒有保險期限的明確約定,只是在保險合同裏打上存款10年期的現金價值。單從這一點來看,不説老年人,連年輕人都看得雲山霧罩。

  2011年,中國銀監會針對銀行亂象發佈了《商業銀行理財産品銷售管理辦法》,其中明確要求商業銀行不得誤導銷售,應強調向客戶明示銷售的是保險産品,向客戶説明保險産品的經營主體是保險公司,如實提示保險産品的特點和風險;應告知客戶保險産品的猶豫期、保險責任、電話回訪、費用扣除、退保費用等重要事項。商業銀行通過電話向客戶銷售保險産品的,應先徵得客戶同意,明確告知客戶銷售的是保險産品,銷售過程應全程錄音並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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