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銀行被訴收取天價列印費”一案今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陽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花旗銀行曾以涉及商業秘密為由,向法院提出不公開審理申請被駁回。
案件起因是北京儲戶王先生為了要做財産證明,到花旗銀行列印開戶以來的對帳單,沒想到四年的帳單竟收了4200元。平均計算,96張A4紙每張費用近44元。王先生認為如此畸高的收費就是暴利,將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北京亞運村支行告上法院。
據了解,按照花旗銀行的收費標準,補制12個月前的紙質對帳單每份100元。不過,在收費表中,沒有明確寫明這裡的“每份”是指一個月、一年還是列印一次的價格。經過與花旗銀行方面核實確認,一份即一個月的帳單。
王先生質疑花旗銀行收費依據含糊其辭且收費項目未告知,有律師則認為花旗“每份100元”就的解釋應不是由銀行單方解釋。按照合同法規定,格式合同條款在出現兩種解釋時,應作出不利於格式合同提供人的解釋。
雖然花旗銀行一直對此案未作回應,但據該行客服人員稱,自今年4月1日起,全行已實行了新的收費標準。對普通客戶免費提供12個月內紙質月結對帳單,而12個月以上的對帳單每份收取30元,每份即一個月的帳單,300元封頂;對貴賓客戶則免費提供。
對於本案進展,中國經濟網記者將繼續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