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促進國有資本向國家經濟命脈集中

2011-09-14 07:01     來源:中國經濟網     編輯:王思羽

  為健全完善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加強預算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財政部日前發佈了《關於編報2012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的通知》(財企[2011]247號),就2012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做出規定。

  通知稱,推動國有經濟佈局的戰略性調整和國有經濟産業結構的進一步優化,促進國有資本向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

  據悉,2012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重點是推動中央企業兼併重組,推動國有經濟佈局的戰略性調整和國有經濟産業結構的進一步優化,促進國有資本向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促進中央企業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開展節能減排工作,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積極開展國際能源資源互利合作,進一步加大對社保等民生的支出力度。

  編制重點包括:

  中央企業兼併重組支出。主要支援中央企業為兼併主體的兼併重組。

  國有經濟和産業結構調整支出。為切實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重點支援中央企業內部整合和調整優化産業結構,以及向重點企業補充資本金。

  重大科技創新項目支出。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重大技術創新及産業化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企[2010]153號)及有關申報文件規定,重點支援中央企業圍繞《財政部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印發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重大技術創新及産業化資金項目指南(2010年版)的通知》(財企[2010]63號)和國務院有關文件所確定的技術領域和重點,實施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和開展重大技術研發活動。

  重大節能減排項目支出。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節能減排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11]92號)規定,支援中央企業節能減排項目。

  企業境外投資支出(“走出去”專項支出)。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境外投資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09]210號)規定,支援中央企業通過新設、並購等方式在境外設立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行為。

  安全生産保障能力建設支出。主要用於支援重點行業企業安全生産保障能力建設。

  企業改革補助支出。支援企業改革脫困工作,幫助企業解決改革中的重點問題等。

  新興産業發展支出。主要用於支援教育、農業、文化等相關産業的發展。

  社會保障補助支出。根據中央組織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關於進一步落實中央企業離休幹部醫藥費保障機制的意見》(組通字[2008]46號),補助困難中央企業離休幹部醫藥費專項支出。

  其他支出。主要包括調入公共預算用於補充社會保障等民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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