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澳門簽第七份CEPA補充協議

2010-05-31 08:56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程軼文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的第七份補充協議,28日在澳門特區政府總部正式簽署。這一協議將於明年起生效。

  在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中央駐澳聯絡辦公室主任白志健、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周波等嘉賓的見證下,國家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和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在CEPA補充協議七的文本上簽字。

  協議包括貿易投資便利化和服務貿易兩方面內容。其中,在服務貿易方面,此次在原有開放的基礎上,進一步放寬包括建築、醫療、視聽、分銷、銀行、社會服務、旅遊、文娛、航空運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和個體工商戶等11個服務領域的市場準入條件;同時,還新增加了技術檢驗分析與貨物檢驗和專業設計服務2個領域。內地向澳門開放的領域由此增加至43個。

  在貿易投資便利化方面,內地和澳門將新增教育合作,使貿易投資便利化的合作領域增至10項。其中,在産業合作領域方面,除原有中醫藥産業和會展業合作外,將增加文化、環保和創新科技産業合作,並明確合作機制與合作內容等。會展業合作領域也補充了新的合作措施,以推動澳門會展業的發展。 

  新協議規定,澳門醫療機構可在上海、重慶、廣東、福建、海南共5省市以獨資形式設立醫院,並在廣東省設立獨資、合資、合作療養院。澳門的藥劑師、護士等7類人員亦可到內地短期執業。

  CEPA自2003年簽署及2004年起全面實施,至今已經6年時間。目前,內地對澳門共開放服務貿易領域43個,開放措施達261項。

  姜增偉表示,CEPA為澳門和內地的共同發展提供了廣闊空間,亦造福澳門和內地居民。內地亦可利用澳門與葡語國家的特殊關係,與葡語國家開展更廣泛的合作。

  譚伯源表示,目前珠海、佛山、重慶、上海作為CEPA落實的示範城市,國家商務部將開拓更多合適的城市作為與澳門合作的示範城市,這更有利於推動和宣傳CEPA,也有利於澳門企業集中力量在示範城市做好工作。(記者 龍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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