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合作框架協議將簽署

2010-04-06 10:40     來源:中新網     編輯:程軼文

曾蔭權與廣東省長黃華華出席粵港聯席會

  中新網4月6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將於4月6至7日率領港府高層官員前赴北京出席“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簽署儀式。

  “框架協議”是首份獲得國務院批准、粵港兩地之間簽署的綱領性文件。“框架協議”把《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中關於深化粵港合作的宏觀策略,轉化為具體政策措施,併為爭取把有關內容寫進國家“十二五”規劃奠定基礎。協議內容涉及廣泛,包括基建、産業及環保等。

  4月7日,行政長官曾蔭權及廣東省省長黃華華將在國家領導人見證下簽署“框架協議”。出席簽署儀式的其他香港特區官員包括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環境局局長邱騰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志源等。

  早于去年7月在港舉行的“香港與珠三角9市落實《珠江三角洲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交流會”上,便已初步提出粵港雙方將就落實《規劃綱要》,及爭取把有關內容寫進國家“十二五規劃”奠定基礎而由粵港雙方制定的指導性文件—《框架協議》;特首曾蔭權去年亦在施政報告“群策創新天”中指出為把《規劃綱要》的宏觀政策轉化為有利兩地發展的具體措施,粵港兩地正共同編制“粵港合作框架協議”,成為粵港合作的綱領文件。 

  到今年兩會期間,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在京與曾蔭權會面時更披露,“粵港合作框架協議”已起草完畢,並迅速獲得中央肯定,近期可擇日正式簽署。內容涉及廣泛,包括基建、産業及環保等,且有不少新措施出爐,以助兩地經濟一體化,這將是粵港合作的綱領性文獻,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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