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通商擔保案數十人被拘 涉資7.1億元

2012-12-28 13:30     來源:新京報     編輯:王偉

  資金鏈斷裂無法兌付理財客戶借款,涉及理財客戶超千人,資金7.1億元,董事長魏辰陽等被刑拘

  河南新通商擔保案細節被警方進一步披露。12月22日,鄭州警方向深陷“新通商擔保案”的理財客戶通報了案情進展。警方稱,截至當日,逾千名理財客戶所登記的投入河南新通商控股集團的擔保資金已達7.1億元。案件主角新通商董事長魏辰陽及該公司幾十名高管、員工已被刑拘,目前該案已移交檢察院。

  警方加大追查贓款轉移

  12月22日,鄭州警方在鄭東新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院內,例行通報了“新通商擔保案”的案情進展。

  新京報記者看到,露天的院內聚集了約二三百名新通商的理財客戶。他們圍著一個站在臺階上大著嗓門通報案情的警察。該警察的話不斷被部分情緒激動的客戶打斷。

  據通報,截至12月22日,向警方登記的新通商的理財客戶已超過千人,其登記的投入新通商的擔保資金高達7.1億元,並且“不排除繼續增加的可能”。

  有理財客戶稱,他們在2009年—2011年間,以月息1.8分左右的條件將錢借給“鄭州新盛博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等,河南通商創業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從中擔保。資料顯示,兩家公司均為魏辰陽擔任董事長的河南新通商控股集團的子公司。

  去年10月起,遭遇資金鏈斷裂的新通商,遲遲無法兌付理財客戶的擔保合同。

  鄭州警方稱,魏辰陽用部分擔保資金購置了總面積達11000平米的71套房産。新通商還投資1.49億元購買了香港上市公司中國金豐集團51%的股份;同時新通商還出資4200萬元持有兩家村鎮銀行股份。

  此外,新通商的部分資金還流入了信託以及第三方借貸。

  “新通商在兩家村鎮銀行所持有的股份已被凍結。”警方稱,被查封的還有魏辰陽等人名下的71套房産以及包括凱迪拉克、賓士、寶馬在內的12輛車。

  “下一步的工作主要是金豐集團持股人交易情況,加大追查立案後公司是否隱匿、轉移贓款、贓物;查證部分中間人在經營過程中獲取息差情況。”

  據警方證實,魏辰陽已在今年六七月時被刑拘,同期被刑拘的還有新通商幾十名涉案較深的高管及員工;該案目前已移交檢察院。

  理財風波的幕後莊家

  魏辰陽與11月底爆出的某銀行員工“私售理財産品”事件有關。通過該行員工私售,魏共從四款“中鼎係”理財産品中獲取了1.19億元。

  其中,“中鼎財富二號股權投資計劃”的投資對象為河南鄭州新盛博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該投資計劃于2011年12月21日設立。事實上,在2011年10月28日,新通商已拿出260套房産和300輛海馬汽車等資産抵掉部分理財客戶的擔保合同。

  負責此次置換的胡姓工作人員稱,300輛海馬均來自於新盛博,並在2012年的春節前基本結付完畢。這意味著,作為中鼎二號融資方的新盛博,在發起股權投資計劃前,已相當於一家空店。

  新京報記者 尹聰

  (相關報道詳見B04-05版)

  ■ 背景

  銀監會嚴查理財産品

  近期,全國多家銀行相繼與“私售理財産品、理財産品無法兌付”等消息扯上了瓜葛。

  針對近期全國多家銀行爆出的理財産品風波,監管層近日多次表態要求嚴格控制銀行理財産品風波,並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排查代理銷售的第三方産品的業務風險。

  12月14日,銀監會發出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排查代理銷售第三方産品的業務,並在30日內報送自查報告和代銷産品清單明細。

  《通知》還提到,要對客戶經理和理財銷售經理等一線人員的銷售行為進行重點排查,看其是否存在擅自推薦或銷售未經批准的第三方機構産品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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