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發險資投資新規 進一步擴大險企操作空間

2012-10-23 09:32     來源:錢江晚報     編輯:范樂

  中國保監會22日發佈金融産品投資、基礎設施投資、境外投資、衍生工具和保險資産管理等一系列保險資金投資新規,積極推進險資運用改革,進一步擴大保險公司操作空間,促進保險行業平穩增長。

  保監會主席項俊波表示,此次發佈的一系列新規旨在促進保險市場健康運作,進一步改善保險公司資産結構,完善保險資金投資政策體系。

  在境外投資方面,新發佈的《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規定,保險機構境外投資餘額不超過上年末總資産的15%,投資新興市場餘額不超過上年末總資産的10%。新規指出,保險資金境外投資不得投資實物商品、貴重金屬或者代表貴重金屬的憑證和商品類衍生工具;不得利用證券經營機構融資,購買證券及參與未持有基礎資産的賣空交易;除為交易清算目的拆入資金外,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借入資金。

  在金融産品投資方面,保監會通過《關於保險資金投資有關金融産品的通知》指出,保險公司投資金融産品,應當符合上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20%、信用風險管理能力達到規定標準、最近三年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等多項限制。

  在原有規定基礎上,保監會發佈了《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管理暫行規定》。規定指出,債權投資計劃的資金,應當投資于一個或者同類型的一組基礎設施項目,項目方資本金不低於項目總預算的30%或者符合國家有關資本金比例的規定,而在建項目自籌資金不低於項目總預算的60%。

  此外,保監會還發佈了《關於保險資産管理公司有關事項的通知》,拓寬了保險資産管理公司受託管理的資金來源,除保險資金外,保險資産管理公司還可受託管理養老金、企業年金、住房公積金等機構的資金和能夠識別並承擔相應風險的合格投資者的資金。

  專家認為,新的險資投資和風險管理政策,有利於擴大保險公司操作空間,優化資産配置,提高投資收益促進保險行業平穩增長;與此同時,此舉有利於推進保險資金運用體制機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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