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中銘:改規則 限買入 鎖股份 方能抑“炒新”熱

2012-03-02 15:37     來源:每經網-每日經濟新聞     編輯:范樂

  在證監會接連表態力挺藍籌股的同時,滬深交易所近期頻頻向市場警示新股的炒作風險,就連郭樹清主席在接受專訪時也特地提到,對過度炒作新股、導致跟風現象的不良行為,要根據實際,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遏制。

  A股市場向來都有“炒新”的情結,逢“新”必炒幾乎已成市場的一大傳統,特別是在“新股不敗”神話頻頻上演的時候更是如此。然而,“炒新”也導致為數眾多的投資者虧損纍纍。像海普瑞、華銳風電等曾經的新股,哪一隻沒有變成投資者心中永遠的痛?

  隨著股市反彈的持續,新股的表現再次成為市場一道亮麗的風景。上週四掛牌的吉視傳媒,上市首日最高漲幅曾達到102%;本週二掛牌的中科金財收盤報漲82%;週三上市的吳通通訊盤中最高漲幅達90%。新股能有精彩的表現,依舊離不開市場的熱炒。

  顯然,防範新股的炒作風險,僅僅依靠監管部門的風險教育與警示是遠遠不夠的,重要的是要推出切實可行的有效措施。筆者以為,不妨從三個方面採取措施來抑制新股的炒作熱潮。

  其一,改革現行的臨時性強制停牌機制。目前滬深交易所都建立了對於異常交易證券的強制停牌制度。如上交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指引》規定,如果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30%、累計上漲超過100%或累計下跌超過50%,其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實施盤中臨時停牌。這樣的條件未免太過於寬鬆。如果一隻新股大幅高開之後再上漲30%的話,其實隱藏著的風險已經很大了。筆者建議,只要新股開盤漲跌幅(與發行價相比)達到或超過30%,即自開盤起實施停牌30分鐘;如果較開盤價累計上漲超過50%或下跌超過30%,同樣應該強制停牌。而且,其後的上漲或下跌,均應以10%的幅度為限,否則將面臨第二次“熔斷”,直至收盤前5分鐘。如此,才能更好地防範新股炒作風險,也有利於防範新股被大資金控盤現象的發生。

  其二,根據新股首日上市能夠流通股份的數量,確定單個賬戶的最高買入量。新股遭爆炒,大資金或大機構首當其衝,中小投資者只不過是跟風而已。因此,對於大資金的約束就顯得非常有必要。全聚德這只“鴨子”因為沾上北京奧運概念題材,上市後遭到市場的瘋狂炒作而亂“飛”,據當時的媒體報道,深交所最後不得不採取每個賬戶買入量不得超過1000股的下策,才最終讓這只“鴨子”停止了“折騰”。那麼,針對新股,同樣可以採取類似措施。

  其三,股份鎖定。對於違規炒作新股的賬戶,監管部門往往以限制賬戶交易的方式進行處罰,但能“享受”此待遇的畢竟只有極少數人,實際上效果亦非常有限。筆者建議不如採取鎖定股份的方式,效果無疑將立竿見影。具體方法是,對於首日買進新股的投資者,在一週的時間內不能再買入,而能夠賣出的則只能是買入量的一半,另一半被鎖定,一週期滿之後才“解禁”。

  採取上述措施之後,炒作新股的風險無形中被進一步放大,投資者參與時當然會愈加謹慎了,“炒新”風自然而然會得到抑制。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更多專家專欄

更多金融動態

更多金融詞典

    更多投資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