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9日電 (金融頻道 李建宗)重慶市市長黃奇帆28日在北京“2012金鳳凰金融盛典”上表示,離岸金融結算是我國國家金融戰略中的一大短板。中國並非沒有離岸金融業務的需求,“而是不會做也沒有去做”。
黃奇帆表示,美國有龐大的離岸歐元市場,歐洲有龐大的離岸美元市場,新加坡、香港等地區都有世界級的離岸金融結算業務。就目前中國經濟在全球的分量、中國外貿在全球的影響力而言,離岸金融金融結算已成不可忽視的問題,它應該成為我國金融業發展的新平臺。
黃奇帆表示,促進我國離岸金融業務發展,就制度安排而言,有五個問題需要突破。
一是我國至今仍不準任何法人和自然人在境內開設離岸金融賬戶。“如果有一個外商,他在離岸金融結算中産生一個億的稅,要交給你某個省的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沒有這種離岸金融賬戶,要送給你錢都交不上來,這是一個問題吧?”
二是我國工、農、中、建、交等幾大行還沒有開展離岸金融業務的權利。
三是我國外匯結算的管理方式是根據實體經濟貿易,人民幣外匯之間結算的一套方法設置的,“一個貿易結算單要填14張報表,很複雜,遇上加工貿易一天幾百單業務,如果每單業務填14張報表,一個月可以用幾卡車來運輸。”黃奇帆説,“離岸金融的手續應該簡潔高效、管得住又放得開,不能用進出口人民幣外幣的制度來管理,這需要有制度上的改革。”
四是在稅收上應該對離岸金融業務特事特辦。“離岸金融結算,為什麼在亞洲就集中在新加坡、香港呢?因為它的稅率。自由港的稅率15%,香港15%,新加坡是17%,愛爾蘭也是15%,而整個中國大陸任何銀行的結算利潤也好,所得稅也好,都是按25%來算。你要用投資環境去吸引人,而不是強迫人家到你這來結算,整個中國,你可以都是25%,但是對離岸金融這一環節,這個是國際的蛋糕,你把它吸引來,和國內的老百姓、和各種結構無關,就該把它特事特辦,搞個離岸金融的特區稅收也是應該的。”
五是海關在管理上要有一套適應離岸金融的新辦法。
黃奇帆表示,上述五個方面,是推動我國離岸金融業務的基礎性的制度保障。而在離岸金融業務的管理制度上,亦應有所變革。“離我們最近的國家離岸金融業務的管理制度是1997年出臺的,到現在十幾年了,以當時的開放水準,想像現在的事,不大好想像,有局限,該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