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不夠治病不行 黨報探討擴大公積金使用範圍

2011-09-14 07:48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王思羽

喻翩一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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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試行住房公積金提取新規,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可申請提取本人賬戶餘額。

  去年廣州市也曾制定類似方案,最終卻未獲通過,原因是與國務院《公積金管理條例》相左。

  同樣的探索,不同的命運,多少反映出這一推行多年的制度面臨的尷尬:用來看病,涉嫌違規;用來買房,杯水車薪。

  面對高企的房價,住房公積金對買房有多大作用?喚醒沉睡的資金,規則與實踐之間,有無良方?

  治大病

  公眾歡迎,卻與政策矛盾

  深圳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於今年9月1日開始試運作,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職工本人及家庭成員患惡性腫瘤等9種重大疾病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此舉一齣,市民普遍歡迎,認為該規定合情合理且人性化。

  有市民表示,住房公積金賬戶裏的錢屬於自己,提取公積金治病救命合情合理;也有市民認為,現在房價高企,住房公積金解決老百姓住房問題的功能有越來越弱化的趨勢,應該進一步強化這一功能,讓公積金成為解決多數人住房問題的一道屏障,最終實現人人享有住房保障。

  深圳的做法並非獨創,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去年也曾經做了類似方案。按照方案設計,職工本人及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但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並沒有通過該方案,至今仍束之高閣。

  廣州市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廖烈友介紹説,他們曾經進行廣泛的調查,很多職工反映,自己的公積金買房子遠遠不夠,不如用公積金的錢治大病救命。為此,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做了“重大疾病公積金提現”的方案,但在討論時,始終繞不開國務院《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廣州市只能暫緩了該提議的討論,等待國家相關部委對條例的解釋或修改意見。

  有業內人士表示,國家設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目的是為了協助職工解決住房問題。各地如何充分利用這一制度,更好地幫助職工解決住房問題,始終是公積金的核心。問題是各地房價不斷攀升,公積金在解決住房問題中的作用越來越弱化。為此有職工表示,住房公積金買不了房還救不了命,那不成了一個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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