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公務員局了解到,國家公務員局目前正在研究起草加強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的文件,將對平時考核的內容、方法、結果使用等做出原則性規定,同時將加大群眾滿意度在考核中的分量,把領導評價、群眾評價、相關職能部門評價與社會評價結合起來,多渠道、多角度地評價公務員。
2006年實施的公務員法以法律形式確立了公務員考核制度,目前年度考核制度已經牢固確立,考核意識深入人心,考核運作機制日趨成熟。5年來,各地各部門不斷探索考核結果使用方式,加大考核結果使用力度,使其成為公務員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和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
但相對於年度考核,公務員平時考核還沒有全面展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國家公務員局副局長楊士秋表示,從平時考核的方法來看,既要切實管用,又要簡便易行。實踐證明,工作記實加領導評鑒的辦法較好,至於是日記、周記還是月記,是周評、月評還是季評,應從實際出發來確定,只要于法周嚴、於事簡便即可。
楊士秋表示,“今後要加大群眾滿意度在考核中的分量。對在機關內工作的公務員,充分運用民主測評、民主評議等手段進行評價;對直接面向群眾的窗口單位公務員,引入服務對象評價機制,廣泛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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