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的9月,海峽兩岸的紅十字組織代表在金門進行商談,就解決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地區的居民和刑事嫌疑犯或刑事犯的遣返問題達成共識並簽署協議。這就是後來的“金門協議”。20年後的9月,兩岸紅十字組織代表重回金門,共同紀念“金門協議”簽署20週年。回首前塵,展望未來,大家對當年兩岸邁出這一步的意義,有了更深刻的體認,同時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前景更具信心。
“金門協議”是1949年以來,兩岸民間團體受權簽訂的第一個書面協議,在兩岸關係史上有著重要意義。
就“金門協議”本身而言,20年來,兩岸執行協議聯繫渠道通暢,協議運作有效,為維護兩岸交流健康發展和兩岸人民權益做出了積極貢獻。據不完全統計,20年來,兩岸的紅十字組織共同執行了遣返作業217次,一共遣返了3萬多人次,其中大陸向臺灣遣返了私渡人員刑事犯和刑事嫌疑犯一共96批,329人。2009年,海協會與海基會在“金門協議”的基礎上,又進一步簽署了《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構建起兩岸司法互助的合作機制。
就兩岸關係發展來説,“金門協議”首次建立了兩岸常規的溝通模式,為兩岸授權民間機構商談打下了良好基礎。從這個層面來説,“金門協議”的意義超出了具體協議本身,它既證明了兩岸坐下來商談就能解決問題,又催生了後來的“兩會商談”。正是從金門商談得到啟示,海峽兩岸分別於1990年和1991年正式成立海基會和海協會,並逐步開啟兩會商談的大門。汪辜會談更是邁出兩岸關係史上重要一步,它昭示了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的談判是一種平等的談判,相互尊重的談判,也就是説,兩岸雙方必須在“九二共識”基礎上相互尊重,平等協商,擱置爭議,求同存異,通過談判更好地推進兩岸關係的發展。
雖然後來兩岸關係經歷了不少波折,但歷史潮流沛然,莫之能禦。從迫不得已坐到一起商談到逐步形成常規溝通模式,從處理單一事件到各個領域方方面面的合作,兩岸中國人正憑藉自己的聰明智慧將兩岸關係不斷引向深入。自2008年6月海協會、海基會成功復談以來,迄今為止兩會領導人舉行了5次會談,成功簽署14項協議並達成1項共識,這些努力為兩岸人流、物流、資金流搭建起一座座橋梁,創造了兩岸民眾期盼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讓兩岸億萬同胞同蒙其利,同時也將兩岸關係帶入了全新的境界。
兩岸和平發展是我們兩岸同胞的共同願望,溝通才能夠增進互信,合作才能共創雙贏。兩岸同胞的福祉繫於兩岸的和平發展,兩岸的協商談判是促進兩岸和平發展的唯一必由之路,這是“金門協議”20年帶給我們的啟示。(吳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