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要聞播報

兩岸兩會新協議:每年可為臺商減負7.7億元

2015-08-26 11:22     來源:南方日報     編輯:陳文韜

  綜合新華社電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德銘與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林中森25日在福州舉行兩會恢復協商以來的第11次會談。雙方簽署了《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海峽兩岸民航飛行安全與適航合作協議》,回顧總結了兩會各項協議執行情況,確定了兩會今後會談協商議題。

  陳德銘表示,兩岸協商談判是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增進兩岸同胞福祉的重要途徑,經濟和民生議題是兩岸民眾關注的領域,也是兩會協商的重要內容。2008年以來,兩會商談的每一項議題、簽署的每一項協議,都把以民為本、為民謀利作為出發點,都把維護兩岸同胞切身利益作為立足點,便利了兩岸民眾交往,深化了兩岸互利合作,成果豐碩,普惠民眾。

  《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約定了對兩岸經濟往來中産生的各類所得的徵稅許可權和優惠稅率,明確了當雙方均對一項所得徵稅時各自採取消除雙重課稅的方法,承諾給予對方居民非歧視稅收待遇,併為此建立兩岸稅務聯繫機制。協議的實施,將有效消除重復課稅、降低相關企業與個人稅收負擔,有利於促進兩岸相互直接投資、密切兩岸經濟關係。根據臺灣財政部門的預測,協議簽訂後,大陸臺商每年可省下的稅金將高達39億元新台幣(折合人民幣約7.7億元)。

  《海峽兩岸民航飛行安全與適航合作協議》規定,雙方將建立相關業務交流合作平臺及監督管理合作機制,就兩岸航空機構、航空産品及航空人員等證照管理、飛行標準與適航有關專業認可事項等做出具體安排,建立聯繫通報機制和意外突發事件協調處理機制。協議的實施將有利於完善民航飛行安全管理、降低民航企業經營成本、深化兩岸民航交流合作。在此協議基礎上,雙方討論了推動兩岸民航事故調查合作與作業機制事宜。

  雙方還討論了大陸居民經臺灣轉机及進一步便利兩岸同胞往來事宜。該議題有利於促進兩岸航空相關産業發展,有利於降低兩岸同胞往來成本,也有利於促進兩岸空運直航發展。

  雙方就下一階段協商議題安排交換了意見。雙方同意繼續推進ECFA後續貨物貿易協議、爭端解決協議、大陸居民經臺灣轉机及進一步便利兩岸同胞往來、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兩岸環境保護合作等議題的磋商。雙方就推動教育、文化、科技等領域的交流合作議題交換了意見。

  陳德銘指出,堅定不移走和平發展道路是兩岸同胞的共同願望。當前,兩岸關係處於新的重要節點上。我們要堅定維護“九二共識”這一政治互信基礎不動搖,繼續推進兩岸制度化協商,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增進兩岸同胞福祉做出新貢獻。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責編信箱:tsfwzx@taiw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