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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人物吸毒都有誰?

2014-08-19 14:33     來源:南方日報     編輯:馬迪

  8月18日晚,北京警方發佈微博,證實柯震東、房祖名涉嫌吸毒及容留他人吸毒,已被依法拘留。近年來,公眾人物涉毒案件頻發,據不完全統計,僅今年,北京警方已查獲9名涉嫌吸毒的公眾人物。

  公眾人物涉毒,往往會被冠以創作需要、緩解壓力和交際需要等多種理由。一些公眾人物涉毒後,當事人很快又出現在公眾視野,公開活動如常,並未受到太大影響。有輿論認為,常被認作“偶像”甚至表率的公眾人物,對公眾特別是青少年的影響極大,因此更應謹言慎行,而社會對公眾人物涉毒不應完全寬容,應有寬容底線。

  多名“偶像”因吸毒被曝光

  明星是最為人們所熟悉的公眾人物。百度指數顯示,關鍵詞“明星吸毒”在今年以來,出現多個關注波峰,波峰最高值達2992,是最低時候的近15倍。

  幾次波峰分別出現在3月中、6月底、7月中、7月底和最近一週。與之相對應的是,8月4日,演員高虎因吸毒被抓;7月31日,演員張默二次吸毒被抓;7月14日,演員何盛東在北京某公寓內涉嫌吸毒被查獲;7月2日,演員張耀揚因在北京某酒店內吸毒被查獲;6月24日,編劇寧財神在北京一公寓內涉嫌吸食毒品,被警方當場查獲;6月13日,導演張元在北京南站被警方控制,其尿檢呈陽性並承認吸毒;3月18日,歌手李代沫因與朋友在出租房吸毒被警方帶走調查。

  再往前推幾年,公眾人物涉毒事件還有歌手謝東因3次吸毒被抓,臺灣藝人蕭淑慎吸毒兩度被判刑,臺灣綜藝主持人胡瓜涉嫌吸毒、天花板搜出數根大麻煙,歌手滿文軍夫婦生日派對上以毒品招待朋友……

  吸毒折射出法律意識淡薄

  公眾人物涉毒案件被曝光後,當事者往往會給自己找上一些自認為合理的吸毒藉口。李代沫曾表示,自己由於工作壓力大,事業不順,情緒低落,為了緩解壓力,在朋友的介紹下沾染上了毒品。而緩解壓力,正是眾多吸毒者最常用的理由。

  有些涉毒人士解釋説,自己經濟上富足,但精神生活匱乏,吸毒是為了尋刺激、找樂子。滿文軍妻子李俐曾容留他人吸毒,在她看來,毒品就是一個“娛樂”項目。

  還有少數需要創作的公眾人物,吸毒藉口看似更“合理”:面對新作品的創作壓力,自覺江郎才盡,想通過毒品帶來精神愉悅,尋找創作靈感,寧財神、張元均自稱如此。

  對於這些吸毒的藉口,網友們並不買賬。“荒誕至極,一旦沾染上毒癮,吸到最後身心俱殘,談何靈感?從法律層面看,吸毒是違法行為,應該接受法律的處罰,而不只是自己不愛惜身體那麼簡單”。甚至有網友整理了公眾人物吸毒的十大藉口,評一評哪個更雷人。

  李代沫被抓後曾表示,他並不知道容留他人吸毒是違法行為。寧財神也表示:“我明知道有更好的方案,卻還是選擇冰毒,説白了還是法律意識淡薄,心存僥倖。”

  公眾人物更應謹言慎行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2012年一項針對全國中小學生的調查顯示,近七成青少年崇拜的偶像是文體明星,公眾人物一旦涉毒,對青少年的負面影響極大。

  據公安部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新發現吸毒人員中,35歲以下青少年佔75%,年齡最小的僅8歲。事實上,不少涉毒公眾人物,都曾以優質偶像、青少年榜樣的形象出現在公眾視線中。如“2013搜狐焦點年度公益人物”高虎、亞青會火炬手李代沫,北京奧運火炬手滿文軍。

  但部分推崇者和粉絲“心太軟”,公開為其吸毒行為辯護。吸毒被釋放後宣稱“不後悔”的寧財神,也獲得了網友支援,“他的人生他自己負責,就算殺人放火他自己承擔法律責任,該坐牢坐牢該吃槍子兒吃槍子兒,人家內心就是沒悔意,還非得逼著他説假話不成?”

  對此,評論者趙繼才認為,正是由於這些無知而瘋狂的擁躉們的支援和縱容,讓明星們一再地冒天下之大不韙觸犯法律和道德。

  中南大學社會學教授李斌表示,明星偶像作為公眾人物,承擔著影響甚至引領青少年的社會責任,一旦觸犯法律和道德底線,應嚴肅處理。“不能給公眾留下一種吸了毒發個聲明道個歉就了事的印象。”他建議,未來應增加公眾人物違法和觸犯道德底線的成本,“一旦醜聞認定,就應該脫離這個領域,不能繼續以偶像明星的身份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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