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17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近10年來,酒後駕車一直是臺灣交通事故主要原因。臺“交通部統計處”今天公佈最新統計發現,近3年來,摩托車酒後駕車事故發生次數高於小客車,位居第一位,建議執法單位列為未來取締重點。
據報道,臺“交通部統計處”指出,從1999年到2008年,A1類交通事故(事故後24小時內死亡)肇事原因,以酒後駕駛失控排名第1,其次是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依規定讓車、違反信號燈、轉彎不當、超速失控。
進一步分析,酒後駕駛肇事多的是摩托車及小客車。值得注意的是,在1999年時,摩托車酒駕肇事件數大約只佔小客車的16%,之後年年升高,到2005年兩者肇事件數已差不多,2006年時,摩托車酒駕事故有374件,遠超過小客車的269件,2007年及2008年,摩托車酒駕事故雖有下降,但仍分別比小客車高多出121件及129件。
報道説,臺“交通部統計處”分析,可能是以往酒駕取締重點都在小客車,將建議臺“警政署”應加強取締酒後騎摩托車。(王賽賽)
[責任編輯:王賽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