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對旅館老闆透露女兒是“高官的乾女”,老闆信以為真,要錢給錢、好生伺候,這一伺候竟達兩年多。昨天,南岸區法院開審這起母女涉嫌詐騙案。
公訴人稱,30歲的明瑞渝和才滿59歲的母親林明秀是開縣人。2006年6月,母女倆在渝北區一旅館租住,和旅館老闆楊某混熟後,楊某把旅館費從70元一天降到40多元,母女倆這一住就達一年多。2007年5月,林明秀有意無意向楊某透露,女兒是某高官的乾女,現在隱沒身份深居簡出。楊某竟相信了。之後,明瑞渝、林明秀以共同開發、推廣夢佳娜産品為由,邀約楊某一同到上海、昆明、武漢、成都等地“考察”,還要求楊某買黃金項鍊、手機等物,並以要行賄、打點當地相關部門領導為由,陸續讓楊某拿出13萬餘元。她們每到一個地方,都要入住高檔酒店,吃喝全由楊某埋單。
楊某看到自己攀上的“財神爺”四處考察談合作,一點都沒有懷疑。他心裏打著小算盤:只要項目一談成,肯定是財源滾滾。楊某還把朋友周某介紹給明瑞渝認識,周某也心甘情願地拿出3萬多元“孝敬”明瑞渝,以期謀求更大的回報。
昨日受審時,明瑞渝極力為母親開脫:“母親是怕我一個女孩子在外受傷害,所以一直陪伴在身邊,我做的事情她一點也不知情,所以她沒有罪。”
明瑞渝60歲的父親昨日到庭旁聽。他説,女兒只有高中文化,沒有結婚,她能説會道,是她把母親害了。“也怪自己,平時沒有照顧到母女兩個。”他對自己也自責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