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由來已久,學界討論了十多年,出主意的不少,但管用的卻不多。當年,學界建議四大國有銀行內設中小企業信貸部,結果機構倒是成立了,可貸款難卻並未解決。後來又成立了中小(股份制)銀行,本指望中小銀行會服務於中小企業,不成想中小企業的貸款還是無人問津。中小企業難道真的是告貸無門?
我想不應該是這樣。銀行不給中小企業貸款,就銀行來説其實也有“難言之隱”。有人指責銀行嫌貧愛富。這雖然是實話,但實話未必在理。想深一層,世上哪有銀行不嫌貧愛富的?銀行不是慈善機構,它不僅要盈利,而且還得考慮存款人的資金安全,在商言商,不嫌貧愛富行嗎?換位思考一下,假如你是銀行行長,有兩個企業要貸款:一個家大業大而另一個本小利小,你會把錢借給誰?
難題也就在這裡,一方面,我們沒法讓銀行不嫌貧愛富;另一方面又要讓中小企業從銀行那裏得到貸款。可以肯定,要解決此難題僅有政府重視還不夠,關鍵是要有辦法讓銀行給中小企業貸款既感到安全又能賺錢才行。
當下學界有個流行的看法,以為大銀行不給中小企業貸款是大銀行財大氣粗眼中無中小企業,於是認為發展中小銀行問題就可迎刃而解。這看法很有代表性,比如針對農民貸款難,又有人建議應大力發展村鎮銀行,認為村鎮銀行就一定會給農民貸款。事實上,這些看法純屬閉門造車,是想當然。這些年,中小銀行顯然只對大企業情有獨鍾;而農村金融機構呢,以農信社為例,作為農民的合作金融組織本應為農民排憂解難,可農信社的資金卻不少流向了城區。
所以我還是那句話,銀行就是銀行,不要指望銀行能發善心,也不要以為中小銀行就理所當然會給中小企業貸款。經濟學推斷行為,永遠要從約束條件下利益最大化那方面看。這是説,銀行不論大小,它放不放貸或是放貸給誰,考慮的都是給定約束下的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是企業大小,也不是其他。若貸款給中小企業收益比貸款給大企業高,收貸也安全,銀行怎可能有錢不賺呢!
銀行本來就是自負盈虧的企業,既然自負盈虧,它當然要考慮貸款的收益。再説銀行誰不想做大做強?今天的中小銀行不會永遠安於做小,也希望日後能成為大銀行,而要由小做大,不看重收入怎麼行?至於銀行為何要關注貸款安全,道理也簡單,因為銀行的貸款用的是儲戶的存款,銀行放貸風險越小,儲戶才會越放心,這樣銀行的吸儲能力才會越強。
舉例説吧,假如你是儲戶,你把錢存入銀行最起碼的要求是什麼?除了取得利息收入,是不是還希望能保證你的存款安全?若銀行不做承諾或是你對銀行沒信心,你敢把錢存進銀行麼?正因如此,所以銀行要保證儲戶存款安全就得注重貸款安全,不然貸款放出去收不回,儲戶哪有安全可言?這樣看,銀行嫌貧愛富不光是為自己,同時也是為儲戶,既如此,銀行怎能受到公眾指責呢?
如果銀行不該受指責,那麼中小企業貸款怎麼解決?眼前困難在兩方面,一是相比大企業,中小企業貸款額度小,可對銀行來説,貸款一千萬與貸款一百萬的審貸手續完全一樣,成本也差不多,故銀行往往樂於做大貸款而不願做小貸款;二是中小企業由於規模小,可抵押資産不多,有的甚至就沒有資産可抵押。空手套狼,銀行當然不肯貸。幾年前我在大慶油田調研時一位負責人告訴我,銀行整天追著他們要給貸款,為什麼?因為給大慶油田貸款沒風險。
困難明擺著,顯然,中小企業要想從銀行得到貸款必須滿足兩個條件:第一,讓銀行做小額貸款與做大額貸款的成本收益率相等。前面説了,銀行一次放貸一千萬與放貸一百萬的審貸成本大體相當,這樣放大額貸款的成本收益率就要明顯高於放小額貸款,所以要讓銀行肯為中小企業貸款,惟有提高小額貸款的收益率,舍此無他。説得更直白些,就是要給銀行自主權,允許銀行相應提高中小企業貸款的利率。
也許會有人覺得這樣對中小企業會不公平,其實這與公平與否沒關係。我的觀點是,只要銀行給出的利率中小企業能接受,是你情我願,旁人(包括央行)就大可不必説來説去。不然把利率控死了,小企業從銀行借不來錢,被逼無奈就會去非法集資,那樣利率可能會更高。
第二個條件是財産抵押。很多中小企業處在創業起步期,急需貸款而又無財産抵押,這確實是令人頭痛的問題。我感到關鍵還得有擔保機構。前些年為幫助中小企業貸款,不少地方政府出資成立過擔保公司,可由於賺的少賠的多,目前這些公司大多名存實亡。不過我還是堅持自己之前的觀點,中小企業吸納了大量就業,而擴大就業是政府的職責,從這個角度看,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其實具有公共服務的性質,既如此,政府對擔保機構就不該以利潤論成敗。(中央黨校教授 王東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