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8日社評表示,反對ECFA的人在討不到便宜之後,日前提出一套新的説法,強調只簽訂ECFA,不僅不符合經貿分散市場的原則,更把臺灣經濟前途完全緊鎖在大陸手中。這樣的邏輯看似十分有理,卻完全是建立在錯誤的前提之上,前提既與事實完全不符,推論自然沒有任何説服力。
全文摘要如下:
臺灣反對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人士,最近發展一套新的論述,強調只鎖定與大陸談ECFA,不利臺灣談自由貿易協定(FTA),如此説法究竟是真是假?頗值探討。
ECFA涵蓋關稅減免、放寬投資、經濟合作,攸關兩岸經貿合作制度化與正常化,對臺灣的影響一直是臺灣民眾關切的問題。平心而論,如果簽訂ECFA,對臺灣確實有利有弊,若干産業固然會因此受惠,也有若干産業會遭到衝擊。
根據臺灣官方的研究,塑化、機械、紡織、石油、煤製品及鋼鐵業將有好處,而電機及電子産品、木材、蔬菜水果及其他運輸工具則有負面影響;另外據“工總”調查,包括石化等143種産品願與大陸同時降為零關稅,但包括陶瓷、毛巾、製鞋、家電、冷凍空調、合板、印刷電路等37種産品則認為應維持現有關稅;整體而言,臺灣經濟成長率將可增加1.65%至1.83%,增加約34萬個工作機會。換言之,就整體來看,ECFA對臺灣應該是得多於失,利大於弊。
反對ECFA的人在這方面討不到便宜之後,日前提出一套新的説法,強調只簽訂ECFA,不僅不符合經貿分散市場的原則,更把臺灣經濟前途完全緊鎖在大陸手中;應該傚法韓國積極簽訂FTA;同時,只和大陸簽訂ECFA,而未簽署FTA,將會造成貿易移轉效果與臺灣産業升級缺乏誘因兩大負面效應。
這樣的邏輯看似十分有理,卻完全是建立在錯誤的前提之上,也就是臺灣只跟大陸簽訂ECFA,而不跟其他地區簽訂FTA。前提既與事實完全不符,推論自然沒有任何説服力。
無庸諱言,簽訂ECFA之後是否就能保證立刻簽訂FTA?確實未必,任何FTA談判都不是一蹴可幾!但不簽ECFA難道反而就可以有助於簽訂FTA嗎?答案當然是絕對不可能,過去十多年的現實足以證明!
關鍵是,簽訂ECFA之後,是否對推動FTA有幫助?答案顯然是肯定的,包括美、歐、日政府以及在臺外資企業都持同樣的看法,歐洲商會日前便明白指出“臺灣應儘早與大陸簽訂ECFA,才能早日排除與其他國家以及地區簽訂經濟協議的政治障礙”。換言之,臺灣跟大陸簽訂ECFA之後,是否就不與能簽訂FTA?根本就是個不存在的假設問題,臺灣正是要借ECFA的簽訂來排除簽訂FTA的障礙。
事實證明,ECFA的簽署對FTA應該是會有正面功能的。反對ECFA的人士故意製造這樣的文字陷阱,其目的顯然是要讓大家對ECFA産生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