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開發商誇大銷情 港一手樓交易擬翌日披露

2011-07-21 15:23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王思羽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為杜絕發展商吹噓誇大新盤銷情,胡亂宣稱錄得“天價”成交,香港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達成共識,將披露交易數據期限,由現時規定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5個工作天內,大幅縮短為1個工作天內。

  香港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彙報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工作進度。文件透露,督導委員會大致同意,應把現時關於披露一手樓交易數據的規定,納入擬議法例。為提高市場透明度,發展商應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1個工作天內,披露交易數據,即是今日簽約,明日要公佈資料,有別於現時規定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5個工作天內披露相關資料的做法。

  近年有發展商或地産代理吹噓新盤銷情,例如揚言錄得超額認購5倍,或聲稱特色單位錄得天價成交等,營造新盤熱賣的市場資訊,買家容易被誤導,不惜高價搶購單位,5天后才發現“中招”。督導委員會認為,5天時間太長,按現行買樓程式,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翌日披露交易數據,並無技術困難,所以認為應縮短為1天。

  督導委員會大致同意,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6個工作天內須簽訂買賣合約,否則發展商應在第7天向公眾披露相關資料。發展商亦應為每一個發展項目設立單一記錄以備存每宗交易記錄,包括已取消交易的數據,直至該發展項目最後一個單位完成轉讓並已向土地註冊處登記。

  督導委員會還同意,發展商須在樓盤開售前最少7天提供售樓書,3天前發出價單,價單須統一採用實用面積顯示呎價,方便準買家比較不同樓盤的售價。售樓書除要提供建築物總樓面面積寬免呎數,並要提供節能效益的數據,例如樓盤採用的慳電慳水措施等,方便準買家選擇心水樓盤,若採用綠色建築措施的樓盤銷情較佳,更可能鼓勵發展商採用節能效益措施以吸引買家,改善香港建築質素。

  不過,運房局表示,由於督導委員會或其轄下各小組仍在討論有關建議,在督導委員會的報告于10月正式通過前,有關建議或許會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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