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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森林遊樂區1日起禁帶寵物入內 違者最高罰15萬

2013-08-01 10:55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森林遊樂區1日起禁帶寵物入內,違者最高罰15萬元新台幣。(圖片取自臺灣媒體)

  台灣網7月31日消息 近期以來,臺灣狂犬病疫情嚴峻,臺當局“農委會林務局”31日宣佈,8月1日起禁止民眾攜帶寵物進入森林遊樂區,違者最重懲處15萬元新台幣罰款。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農委會林務局”表示,依照臺灣地區“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從8月1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禁止遊客攜帶寵物進入森林遊樂區,除包括太平山、內洞、滿月園、東眼山、觀霧、大雪山、八仙山、武陵、奧萬大、合歡山、阿里山、藤枝、雙流、墾丁、知本、向陽、池南、富源、棲蘭、明池、鰲鼓、大農大富、林後四林等森林園區外,還增加惠蓀森林遊樂區、拉拉山自然保護區,違者可依規定被處3至15萬元新台幣罰款。

  至於其他山區,臺“農委會林務局”稱,山友最好不要攜帶寵物同行,以避免狂犬病疫情擴散;登山健行時若發現死亡鼬獾等野生動物或哺乳類動物,可聯繫“林務局”或“防檢局”,以作及時處理。(台灣網 何建峰)

[責任編輯:孟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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