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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通過"會計法"修正案 法務部門稱依法執行

2013-06-04 09:11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網6月3日電 據臺灣東森電視臺網站報道,臺灣立法機構休會前三讀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一修正案”,將特別費除罪範圍擴及民意代表及教授,且溯及往。當局“法務部長”曾勇夫3日表示,檢察機關是執行單位,只要“立法院”三讀通過法令更修或增訂,法務部門都會依法處理、執行。

  臺灣“立法院”休會前三讀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一修正案”,外界質疑聲浪不斷,甚至有人抨擊此次修法是為前“立委”顏清標量身打造。3日“法務部長”曾勇夫表示,檢察機關是執行單位,所有的法令必須分成要不要修,及修法後就必需要執行兩階段來看,現在法令“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法令修正,法務部門會依法來處理,至於,顏清標先生能不能參選,則是屬於選舉委員會的事,不是法務部門所能置喙。

[責任編輯:孟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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