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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首度將受刑人納入健康保險 保費由民眾買單

2012-10-26 12:00 來源:中新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網10月26日電 據臺灣中廣新聞報道,臺灣“衛生署”首度將受刑人納入健康保險,臺灣大約有6.5萬受刑人受惠,保費將由法務部門和防務部門每年編列約10億元(新台幣,下同)預算支應。也就是説,臺灣受刑人的健康保險費用,將全部由人民買單。  

  根據臺灣地區現行健保法令規定,在監獄、看守所的受刑人、或接受保安處分、管訓處分超過2個月的收容人,排除在健保之外。但二代健保在明年正式上路後,受刑人將以“第四類保險人”加保,而相關的保險費用,則由法務部門和防務部門支應。

[責任編輯:孟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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