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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加重懲罰力度 開車打電話罰3千新台幣

2012-05-08 13:55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5月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立法院”今天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摩托車駕駛人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關裝置,有礙於安全駕駛行為者,汽車駕駛人將處以3000元新台幣罰款、摩托車駕駛人將處以1000元新台幣罰款。此外,條例中加重汽車駕駛人酒駕罰款和闖越平交道罰款。(台灣網 李迪)

[責任編輯:孟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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