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春節包機
臺商春節包機是在兩岸直接“三通”尚未實現、空中直航無法進行的情況下,由廣大臺商和島內有識之士提出,祖國大陸考慮到廣大臺商切身利益而務實促成的一項在春節期間運送臺胞往返兩岸的個案。
臺商春節包機構想的提出,是在2002年10月。當時,島內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章孝嚴提出在2003年春節期間採取包機方式運送大陸臺商返鄉,其建議得到廣泛響應。隨即,祖國大陸做出積極回應。在臺灣方面拒絕大陸航空公司參與以及雙向直航的情況下,祖國大陸採取靈活務實的做法,特事特辦,批准6家臺灣航空公司共16架次飛機從臺北、高雄經停港澳至上海往返接送臺商,體現了大陸方面照顧臺胞利益,推動兩岸交流的極大誠意和善意。
2003年的臺商春節包機是兩岸間第一次民航包機,但也是一次單方面的、間接的“包機曲航”,參加的6家臺灣航空公司在營運效益上並沒有得到太多實惠。
2004年,由於臺灣當局仍堅持“經停第三地”、拒絕兩岸雙方對飛,並以政治分歧干擾和拖延包機的正常溝通,最終沒能實現臺商春節包機。
隨著2005年春節臨近,為廣大大陸臺商提供包機返鄉的呼聲再次高漲。祖國大陸再次展現了善意,國臺辦發言人于2005年1月2日表示,本著為臺胞做實實在在事情的精神,努力促成2005年春節包機的實現。希望包機採取“共同參與、多點開放、直接對飛、雙向載客”的方式;包機具體程式以及相關技術性、業務性問題的安排,可由兩岸航空業者直接溝通,達成共識,作出安排,各自執行。
2005年1月15日,兩岸民航業者在澳門進行溝通,就2005年臺商春節包機業務安排達成共識。確定2005年臺商春節包機採取雙方對飛、飛經香港不落地的方式進行,包機時間為2005年1月29日至2月20日,飛行地點為北京、上海、廣州、臺北、高雄,由兩岸各6家航空公司參與飛行,雙方各24個往返航班,搭載對象為臺商及家屬。雙方還就機組人員的證照等相關技術問題達成了共識。